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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0-4518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5 16:0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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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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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3、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4、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和草原、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9、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拟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规 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负责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大力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食品牌”打造有新成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新亮点,农业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农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坚决完成安排部署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继续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1.抓好农业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实施化肥零增长计划。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和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抓手,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加快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增强特色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开展我市“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继续稳定蔬菜播种、花卉、水果、中药材种植面积、全区预安排指导性烤烟种植计划2000亩,完成指令性烟叶收购计划。

 3.推动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一是加大农业“接二”力度。发挥农产品加工业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优势,依托花卉、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配套发展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支持企业加强保鲜贮藏、物流配送等项目的建设,延伸农业前后产业链、价值链。二是加快农业“连三”进程,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天然属性,重点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特色小镇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推进田园综合体、农业小镇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4.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突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三项重点工作。围绕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农膜回收率达到80%。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

5.强化农业科技服务。聚焦玉米、马铃薯、蔬菜产业核心技术问题,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推动产业技术转型升级。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加强农机技术推广,进一步做好水稻机械化收获、青贮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农艺结合示范推广,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强化技术指导,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6.继续抓好农业固投工作。建立农业投资项目库,突出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涉农扶贫项目、林草业发展项目等涉农投资项目,做好2020年农业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项目库。确保所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达规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7.加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为目标,紧扣农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农村路网、能源网、信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面向“三农”的扶贫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资源下沉。设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扩大农业农村政策性保险面,探索农业综合保险试点,拓宽设施果蔬、特种水产、休闲农旅等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业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盘龙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盘龙区防火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盘龙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4个单位编制独立,会计核算不独立;会计核算全部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7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9.46万元,占总收入的90.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36%。2019年度收入2092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政府融资服务项目付款12975.56万元,一个项目就占了全局收支的50%以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3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4万元,占总支出的8.53%;项目支出9,998.33万元,占总支出的9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支出合计230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万元,由于2019年决算时单位在职在编42人,2020年在职在编39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7%。2019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是988.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单位人数增减变动,同时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资,公用经费略有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8.33万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72.0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2073.68万元。原因是2019年政府融资服务项目付款12975.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购买等方面。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环境治理方面。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12.农林水(类)支出9,23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木培育等方面,是我局的主要部门职责。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22万元,增长3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0万元,增长2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758.54%。相较去年的增加,主要是因为我局上年度支出基数较小,随着人员、业务的增加,相关经费绝对数有小幅增加。但我局始终践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审批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0万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77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1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增加原因是统计口径问题,2020年把执法监管2130110科目资金81.62万元统计在公用经费里面,即肉禽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223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55.12万元,固定资产286.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94.54万元,无形资产0.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36.72 

10555.12 

286.25 

0 

286.25 

0

0 

0 

1394.54 

0.82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2601111


附件5.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