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料酒”等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1:28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品抽验信息系统,涉及昆明市盘龙区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使用经营销售的“料酒”等2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3日
(公开属性: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