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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1-466284 主题分类: 第1号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15 09:19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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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1-11-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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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昆明市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昆明市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昆明市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盘龙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0人。

1、本区年满18周岁,与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7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听证代表可自愿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一楼行政审批科107室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65712695

报名截止时间:11月18日12: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11月1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朱伟 65712695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5日

盘龙区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所属机关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申请人签字:

听证

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盘龙区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1.盘龙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报告

附件:2.盘龙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