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五个十”绿化提升整治工程(一期)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的盘龙区“五个十”绿化提升整治工程(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地点位于盘龙辖区内,根据区发改局《关于盘龙区“五个十”绿化提升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7〕109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工程总投资约为6 43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估算约为3 982.00万元),责任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原区园林绿化局)。根据相关开、竣工资料,苗木移植工程于2017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17年12月29日完工;绿化景观提升整治工程一标段于2017年11月24日开工,2018年1月5日完工;绿化景观提升整治工程二标段于2017年11月24日开工,2018年1月16日完工;景观雕塑工程于2017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2018年1月16日完工。
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辖区内的生态景观,改善了辖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履行了项目报批、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该工程的顺利完成,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多计待摊费用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3 061.88万元,审定金额2 808.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 599.58万元,待摊投资费用209.39万元),审减金额252.9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对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存在工程量多计,定额套用错误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建安费用228.47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建安工程费用228.47万元予以核减。
(二)根据设计、监理、水土保持合同约定及相关结算意见,
该项目多计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水土保持编制费用24.44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待摊费用费用24.44万元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合理制定工程实施范围,按可实施的范围进行设计及编制项目概算,避免批复概算较大,设计成果未能全部运用。
(二)区城市管理局应落实水土保持相关事宜,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四)区城市管理局在该项目后期实施中,应将前期涉及的文化元素设计成果进行利用,避免设计成果的浪费。
(五)区城市管理局应对项目相关资料等进行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区“五个十”绿化提升整治工程(一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区城市管理局很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一是按审定工程建安费用支付工程款,二是按审定待摊费用支付设计、监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