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绿化维护费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2020年绿化维护费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0年绿化维护费
项目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主管部门: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委托单位: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
目录
摘要
一、项目概况
为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园林绿化管养模式,精细化开展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7-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7〕49号)《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年初安排2020年绿化维护费2,403.14万元,2020年12月追加资金1,982.04元,共计4,385.18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共完成管养面积433.12万平方米,占计划管养面积442.69万平方米的97.84%。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完成了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绿地保存率达到95%以上,绿化植物存活率到达95%以上,盘龙区整体绿化景观效果有进一步提升,有效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质,公众满意度达到90.70%,实现了预期目标。
截止2020年 12月31日,项目共到位资金4,391.84万元(区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2,403.14万元,2020年12月追加资金1,982.04元,双龙街道办退回2019年多拨付管养费6.66万元),已支出2,354.55万元,其中: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直接支付983.91万元,各街道及昆明市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支付1,370.64万元,未支出资金2,037.29万元。
二、评价结论
项目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项目总体组织比较规范,基本实现预期目标,最终评分结果为92.67分,绩效评级为“优”。各类指标权重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管理 | 项目绩效 | 合计 |
权重 | 20分 | 20分 | 60分 | 100分 |
得分率 | 100% | 85.35% | 92.67% | 92.67% |
得分 | 20.00 | 17.07 | 55.60 | 92.67 |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绿化管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绿化管养工作模式,落实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提高绿化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城市小气候,降低环境污染,美化市容,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1)依据季度考核结果核拨管养费,节约财政资金
根据《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进行日常的绿化管养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责任和甲方职责,加强管养工作的检查,每日对辖区内绿化管养工作进行检查,每周、每月对辖区内绿化管养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报送考核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绿化管养的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核拨管养经费,有效提高绿化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规范绿化管养工作模式。
(2)开展绿化管养技术培训,加强绿化管养专业技能的提升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每季度绿化管养工作重点,邀请园林绿化专家开展各方面绿化管养技术培训。例如2020年6月份针对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严重问题,召开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会,有效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2020年7月开展木槿整形修剪技术现场培训,提升木槿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日常管养水平;2020年9月组织召开《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巡查考评工作方案》(试行)专题学习培训会,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工作水平。
2.存在的问题
(1)绿化管养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不够
根据《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及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季度考核资料,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合格率76.47%,2020年第一季度考核合格率47.37%,2020年第二季度考核合格率42.11%,平均合格率为55.31%,2020年三季度考核合格率100.00%,平均合格率为66.49%,考核合格率较低,绿化管养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为部分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检查未正常开展,周检查和月考核为正常实施,未对管养单位及辖区范围内管养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季度考核工作中,为进一步督促管养单位提高管养水平和管养质量,将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确定为不合格,导致考核合格率较低。
(2)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建立管理制度
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绿化管养工作及资金管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管养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不到位,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针对辖区内管养单位的管养费扣费情况无相应文件规定。
(3)部分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档案资料不齐全
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东华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金辰街道办事处未留存周检查、月考核资料,档案资料不齐全。
3.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日常的绿化维护管理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与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明确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的绿化维护管理。
建议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绿化管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日常巡查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对管养单位及辖区范围内的管养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严格执行日巡查、周抽查、月考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情况,提高绿化管养工作水平,提升绿化管养工作质量。
(2)建立健全绿化维护工作管理制度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绿化管养制度,明确绿化管养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及资金支付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绿化管养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绿化维护项目档案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建议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执行,加强项目档案的归集整理,将日巡查、周抽查、月考评及问题反馈情况进行归档管理,及时报送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并留存一份备查。
2020年绿化维护费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我们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的通知》(盘财绩〔2020〕8号)文件的要求,对2020年绿化维护费展开绩效跟踪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2020年是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年度,积极做好园林绿化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以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为主题,全面落实盘龙区区委、区政府打造世界春城花都的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园林绿化管养模式,精细化开展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形成绿化管养工作精准化、常态化、精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和提高绿化管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巩固盘龙区城市绿化景观成果,推进园林绿化常态管养机制进一步深化,促使盘龙区绿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立项依据
依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7-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7〕49号)《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盘龙区绿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提升绿化管养质量和水平,实现绿化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目标。
(三)项目实施内容
昆明市盘龙区主城区范围内由盘龙区财政投资管养的绿地面积为442.6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管养面积 49.91万平方米,二级管养面积137.71万平方米,三级管养面积255.07万平方米,涉及城区九个街道办事处(2020年绿化管养工作涉及八个街道办事处,双龙街道办事处退回多拨2019年管养费)。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取管养单位对辖区内绿地进行管养维护,包括按照植物养护、植物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等标准进行管理,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季度综合考核结果核拨管养经费。
(四)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完成年度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确保绿化面积保持或超过442.69万平方米,完成每季度的绿化管养工作,确保盘龙区辖区内公共绿地无死树、缺塘、无斑秃裸露现象,绿地保存率95%,绿化植物存活率95%,美化市容,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共有9个绿化管养单位实施管养工作。
2019年11月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了7个管养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工作安排1个管养单位,2018年底招标选取、管养期限至2021年的管养单位3个,2020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共有9个绿化管养单位对盘龙区绿地进行日常管养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共完成管养面积433.12万平方米,占计划管养面积的97.84%,共支出管养费2,339.15万元。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基本完成了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绿地保存率达到95%以上,绿化植物存活率到达95%以上,盘龙区整体绿化景观效果有进一步提升,有效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质,公众满意度达到90.70%,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目标。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
截止2020年 12月31日,项目共到位资金4,391.84万元(区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2,403.14万元,2020年12月追加资金1,982.04元,双龙街道办退回2019年多拨付管养费6.66万元),已支出2,354.55万元,其中: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直接支付983.91万元,各街道及昆明市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支付1,370.64万元,未支出资金2,037.29万元。
项目共到位资金4,391.8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2,403.14万元,2020年12月追加资金1,982.04元,其他资金6.66万元(双龙街道办退回2019年多拨付9月份管养费)。
①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20〕1号),本项目安排资金共计2,403.14万元。
②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文件《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申请拨付绿化管养费的请示》(盘城管〔2020〕)154号),申请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安排经费1,982.04万元。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6-88(2020年12月24日)),会议原则同意拨付绿化管养经费1,982.04万元,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③其他资金6.66万元,为双龙街道办退回2019年多拨付9月份管养费。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 12月31日,项目已支出2,354.55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第四季度管养费908.4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管养费865.43万元,2020年第二季度管养费580.70万元(预拨)。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直接支付983.91万元,各街道及昆明市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支付1,370.64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支付金额 |
1 |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 983.91 |
2 | 拓东街道办事处 | 38.91 |
3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57.98 |
4 | 东华街道办事处 | 111.58 |
5 | 联盟街道办事处 | 122.41 |
6 | 青云街道办事处 | 212.43 |
7 | 金辰街道办事处 | 68.68 |
8 | 龙泉街道办事处 | 300.13 |
9 | 茨坝街道办事处 | 62.56 |
10 | 昆明市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 | 395.96 |
合计 | 2,354.55 | |
(3)未支出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 12月31日,项目未支出资金2,037.29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资金结余单位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支出资金 | 备注 |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 1,982.04 | 专户结余 |
拓东街道办事处 | 0.06 | |
东华街道办事处 | 24.00 | |
龙泉街道办事处 | 31.19 | |
合计 | 2,037.29 |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①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年度项目计划,按程序报审后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下达项目任务和资金。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绿化管养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工作。项目完成后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年度专项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评价结果。
②2020年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安排部署及街道制定的工作计划对管理辖区内绿化管养单位和绿化管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③各管养单位依据管养合同对所负责的管养范围实施绿化维护管养工作,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街道办事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项目实施流程
①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实施流程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绿地管养面积测量结果情况报告进行项目申报,根据当年规划布局和工作重点下发工作安排。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工作安排及公开招标确定管养单位实施日常绿化管养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绿化管养单位的管养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绿化日常监管工作,管理辖区内绿化管养单位,督促辖区内绿化管养单位按规范实施日常管养,及时整改管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辖区内绿化管养工作的周检查和月考评并及时报送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核拨管养经费。
②街道办事处实施流程
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计划及辖区内绿地管养面积与昆明市盘龙区园林绿化局联合招标选取管养单位实施日常绿化管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绿化日常监管工作,管理辖区内绿化管养单位,督促辖区内绿化管养单位按规范实施日常管养,及时整改管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辖区内绿化管养工作的周检查和月考评并及时报送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将管养经费拨付至街道,由街道支付至各管养单位。
3.资金拨付流程
项目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下达资金额度至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由其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核拨管理费。根据《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考评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进行奖励;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至95分为良好,不奖不罚;考评得分85分(含85分)至90分为合格,所扣除分值按1分=4,000.00元处以扣款;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为不合格,所扣除分值按1分=5,000.00元处以扣款外,一次性扣款50,000.00元。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超出95分部分分值按1分=20,000.00元进行奖励,奖励金从考核扣款金中核拨。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取的管养单位的管养费,由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直接支付至管养单位。
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与昆明市盘龙区园林绿化局联合选取管养单位的管养费由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拨付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再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将资金支付至各管养单位。
(六)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提高绿化管养水平,绿化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质,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作为昆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空间,市民健康所必须的园林基础设施的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盘龙区主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按照计划完成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二、三季度的绿化管养工作任务,主城区内由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出资管养的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共442.6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管养面积49.91万平方米,二级管养面积137.71万平方米,三级管养面积255.07万平方米。在日常绿化管养的基础上,确保盘龙区绿地面积较2019年绿地面积442.69万平方米只增不减,整体景观效果有进一步提升。
(2)效果目标
①确保绿化面积保持或超过442.69万平方米;
②完成计划管养面积每季度的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确保盘龙区辖区内的公共绿地无死树、缺塘、无斑秃裸露现象,绿地保存率95%,绿化植物存活率95%;
③按照计划完成年度绿化管养工作任务;
④美化市容,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⑤确保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的目的和依据
1.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盘龙区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在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中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相关单位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了解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为今后完善同类项目的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2.评价的依据
(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
(2)《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7-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7〕49号);
(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88号);
(4)《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
(5)《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
(6)《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项目组及时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
2.研究文件
在开展绩效评价后,项目组及时取得项目相关文件进行研读,及时组织评价人员开会,培训对文件内容进行传达。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和对相关文件资料的研读,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就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合理性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相关处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确定最终评价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包括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020年10月,项目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责任人进行沟通,并赴盘龙区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查后汇总(详见附件2基础数据表)。
2.社会调查
2020年10月,项目组采用面谈的形式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责任人员及八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访谈,了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访谈情况撰写访谈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项目组采用微信小程序线上问卷调查形式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调查问卷撰写社会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2020年10月,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单位保持充分沟通,确保每个观点有理有据。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次绩效评价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但因2020年第四季度正在考核,正梳理考核通报,考核得分尚未明确,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产出的考核合格率仅反映了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一、二、三季度的考核结果。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项目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项目总体组织比较规范,基本实现预期目标,最终评分结果为92.67分,绩效评级为“优”。各类指标权重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管理 | 项目绩效 | 合计 |
权重 | 20分 | 20分 | 60分 | 100分 |
得分率 | 100% | 85.35% | 92.67% | 92.67% |
得分 | 20.00 | 17.07 | 55.60 | 92.67 |
2.主要绩效
基于指标评分、问卷调查以及对若干关键绩效环节的访谈调研和资料整理,得出如下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总体组织比较规范,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基本完成了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绿地保存率95%以上,绿化植物存活率95%以上,盘龙区整体绿化景观效果有进一步提升,有效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质,公众满意度达到90.70%,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分析
A.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本次评价用五个三级指标从10个方面进行考察,权重分值20分,实际得分20.00分,得分率100.00%。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00 | 匹配 | 1.00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 2.00 | 匹配 | 2.00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00 | 适应 | 1.00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00 | 充分 | 2.00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00 | 规范 | 2.00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00 | 相关 | 2.00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00 | 完整反映 | 2.00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00 | 匹配 | 2.00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00 | 细化 | 3.00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00 | 匹配 | 3.00 |
合计 | 20.00 | 20.00 |
A1.项目立项
反映项目是否符合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使用目标,前期准备工作、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并符合相关要求,考核项目与各级下达目标是否匹配、明确。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17-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7〕49号),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与效益并举,提质与增量并重、绿化与增景并进原则,围绕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挖掘绿化潜力,拓展多形式绿化布局,提升城市绿地的景观效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已针对项目合理制定中长期规划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根据《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盘龙区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等政府文件,本项目实施内容为绿化管养,符合政府发展规划。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盘龙区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等文件,项目实施方向能够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根据收集的前期项目申报资料及工作方案,项目前期对盘龙区城市绿地管理面积进行测量,对新增绿地、需移交绿地进行统计,项目立项前期调研充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项目前期申报资料及预算批复文件,项目按照预算申报程序申报,立项充分,程序合规。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项目目标
反映项目目标设立时确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相关,填报的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可衡量并与年度预算相匹配。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通过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及前期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提高绿化管养水平,绿化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质,提高适宜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的中长期规划一致。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绩效目标整体性:通过检查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及前期项目申报资料,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绩效目标能够完整的反映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成效。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通过检查前期项目申报材料及预算资金下达文件,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完成共442.69万平方米绿化管养工作,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相匹配。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通过检查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项目绩效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绿化管养面积442.69万平方米)、质量指标(绿地保存率、绿化植物存活率95%)、时效指标(2020年12月以前完成年度绿化管养工作任务)、成本指标(拨付绿化养护费2,403.15万元)、经济效益指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社会效益指标(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质)、生态效益指标(加大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城市小气候力度)、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0%)。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通过考察设定的绩效指标,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设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相对应。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本次评价用9个三级指标通过15个方面进行考察,权重分值20分,实际得分17.07分,得分率85.35%。各指标业绩值及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
B111.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 | 1.00 | 匹配 | 1.00 |
B121.预算调整均取得相应批复 | 1.00 | 调整取得相应批复 | 1.00 |
B13.预算执行率 | |||
B131.实际资金投入对比预算投入情况 | 2.00 | 预算执行率53.61% | 1.07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
B211.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 | 2.00 | 合规 | 2.00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221.财务制度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健全、完善、有效 完善、有效 | 1.00 | 健全、完善、有效 | 1.00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00 | 完整 | 1.00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00 | 有效 | 2.0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部分街道管理制度不健全 | 0.60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00 | 健全 | 1.00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00 | 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 0.50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00 | 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 | 0.50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00 | 执行 | 2.00 |
B324.档案归集规范性 | 2.00 | 部分街道未执行 | 1.40 |
B33.项目实施规范性 | |||
B331.实施方式合规性 | 1.00 | 合规 | 1.00 |
B332.实施流程规范性 | 1.00 | 规范 | 1.00 |
合计 | 20.00 | 17.07 |
B1.投入管理
反映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并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及完整性。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根据资金预算文件、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等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充分、合理并且能够与项目内容相匹配。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均取得相应批复:项目年终追加经费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请示,并取得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调整程序规范。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1.实际资金投入对比预算投入情况:根据资金预算文件,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403.14万元,2020年12月追加资金1,982.04元,其他资金6.66万元,合计投入4,391.84万元,已使用2,354.55万元,通过公式: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2,354.55/4,391.84×100.00%=53.61%。
该项目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2×53.61%=1.07分。
B2.财务管理
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昆明市、盘龙区的相关规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符合制度规定。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均用于拨付盘龙区主城区内由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出资管养的城市公共绿地面积442.69万平方米的绿化管养维护费,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制度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健全、完善、有效:通过查看项目财务制度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应用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已有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财务制度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健全。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通过对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执行资料的查看,确定项目资金拨付能够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拨付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通过对财务制度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资料的查看,项目资金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资金专款专用,支出按流程执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项目实施
反映项目监督、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实施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通过查看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的项目管理制度,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盘龙区2020年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实施方案》等项目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但经检查发现存在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管养单位的管养费扣费情况无相应文件规定,管理制度不健全,扣0.4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6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通过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制度的收集和检查情况相结合,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等监管制度,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的检查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部分街道办事处及管养单位未按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台账缺少检查监督和周、月考核记录,管养单位没有完整的工作台账,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监督考核记录及街道监督等资料,部分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检查未正常开展,周检查和月考核未实施,街道监管措施不到位,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5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查看绿化管养合同,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均与绿化管养单位签订了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项目合同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档案归集规范性: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及监管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档案、监督考核记录等资料,除东华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金辰街道办事处未留存周检查、月考核资料,其他单位均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共3个街道办事处档案归集不规范,每个扣0.2分,共扣0.6分。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40分。
B33.项目实施规范性
B331.实施方式合规性: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及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绿化企业开展养护工作,结合考评制度,制约养护单位的行为,建立与养护质量相适应的奖惩机制,促进绿化养护工作良性发展,提升绿化养护质量和水平。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实施流程规范性:通过查看政府采购资料、项目实施情况资料,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部分均已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与养护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实施流程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本次评价用7个三级指标从10个方面进行考察,权重分值60.00分,实际得分55.60分,得分率92.67%。指标业绩值及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11.产出数量 | |||
C111.实际完成率 | 7.00 | 实际完成率97.84% | 6.85 |
C12.产出质量 | |||
C121.绿地保存率 | 6.00 | 达到95%以上 | 6.00 |
C122.植物存活率 | 6.00 | 达到95%以上 | 6.00 |
C13.考核合格率 | |||
C131.考核合格情况 | 6.00 | 平均合格率为66.49% | 3.99 |
C21.社会效益 | |||
C211.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 | 5.00 | 存在影响市容市貌现象 | 4.50 |
C212.提高群众保护绿化环境的意识 | 5.00 | 存在占用绿地、行道树被断头修剪现象 | 4.50 |
C22.生态效益 | |||
C221.提升辖区绿化面积 | 5.00 | 基本持平 | 5.00 |
C222.创造优美、清新、舒适宜人的环境 | 5.00 | 存在绿化管养不到位,病虫害问题未及时处理,绿化植物修剪不到位不规范现象 | 4.50 |
C23.可持续效益 | |||
C231.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7.00 | 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7.00 |
C24.社会公众满意度 | |||
C241.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 8.00 | 总体满意度90.70% | 7.26 |
合计 | 60.00 | 55.60 |
C1.项目产出
反映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的执行情况,完成的数量、质量和考核达标率。
C11.产出数量
C111.实际完成率:通过对比绩效目标表、项目实施资料等,项目实际完成433.12万平方米除以计划管养面积442.69万平方米,计算出实际完成率达到97.84%。
该项指标满分为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97.84%=6.85分。
C12.产出质量
C121.绿地保存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资料、访谈记录,项目实施后绿地保存率达到95%以上,已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绿地保存率95%。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122.绿化植物存活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资料、访谈记录,项目实施后绿化植物存活率达到95%以上,已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绿化植物存活率95%。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13.考核合格率
C131.考核合格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资料、季度考核资料,2019年四季度考核合格率76.47%,2020年一季度47.37%,2020年二季度42.11%,2020年三季度100.00%,平均合格率为66.49%。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66.49%=3.99分。
C2.项目效益
通过对2020年绿化维护费的调查了解项目实施的总体效益,反映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及社会公众满意度。
C21.社会效益
C211.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根据项目实施资料、调查问卷的情况汇总、访谈了解以及实地查看,项目的实施基本美化市容市貌,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但仍存在未针对季节特点加强日常绿化管养工作,枯枝死枝未及时修剪、地被补植密度不够、时令草花更换不及时、绿地杂草清理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市容市貌,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分。
C212.提高群众保护绿化环境的意识:根据项目实施资料、取得的访谈、问卷及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基本能够提高群众保护绿化环境的意识,但仍存在占用绿地、行道树被断头修剪等损毁绿地的情况,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分。
C22.生态效益
C221.提升辖区绿化面积:根据对实施资料的查看及访谈记录的汇总整理,2020年度辖区绿化面积为442.69万平方米,与去年绿化面积为442.69万平方米,基本持平。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22.创造优美、清新、舒适宜人的环境:根据项目实施资料、取得的访谈、问卷及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后基本能创造优美、清新、舒适宜人的环境,但仍存在绿化管养不到位,病虫害问题未及时处理,绿化植物修剪不到位不规范,影响绿化环境,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分。
C23.可持续效益
C231.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资料、调查问卷、访谈及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对规范园林绿化质量监管,实现城镇园林绿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和管养水平,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有可持续影响。
该项指标满分为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
C24.社会公众满意度
C241.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本次取得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共计158份,满意度为90.70%。
该项指标满分为8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8×90.70%=7.26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绿化管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绿化管养工作模式,落实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提高绿化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城市小气候,降低环境污染,美化市容,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1. 依据季度考核结果核拨管养费,节约财政资金
根据《盘龙区园林绿化管养网格化巡检查工作方案》、《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进行日常的绿化管养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责任和甲方职责,加强管养工作的检查,每日对辖区内绿化管养工作进行检查,每周、每月对辖区内绿化管养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报送考核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绿化管养的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核拨管养经费,有效提高绿化管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规范绿化管养工作模式。
2. 开展绿化管养技术培训,加强绿化管养专业技能的提升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每季度绿化管养工作重点,邀请园林绿化专家开展各方面绿化管养技术培训。例如2020年6月份针对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严重问题,召开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会,有效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2020年7月开展木槿整形修剪技术现场培训,提升木槿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日常管养水平;2020年9月组织召开《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巡查考评工作方案》(试行)专题学习培训会,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绿化管养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不够
根据《盘龙区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及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季度考核资料,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合格率76.47%,2020年第一季度考核合格率47.37%,2020年第二季度考核合格率42.11%,平均合格率为55.31%,2020年三季度考核合格率100.00%,平均合格率为66.49%,考核合格率较低,绿化管养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为部分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检查未正常开展,周检查和月考核为正常实施,未对管养单位及辖区范围内管养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季度考核工作中,为进一步督促管养单位提高管养水平和管养质量,将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确定为不合格,导致考核合格率较低。
2.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建立管理制度
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绿化管养工作及资金管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管养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不到位,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针对辖区内管养单位的管养费扣费情况无相应文件规定。
3.部分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工作档案资料不齐全
2020年绿化维护费项目东华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金辰街道办事处未留存周检查、月考核资料,档案资料不齐全。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日常的绿化维护管理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与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明确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的绿化维护管理。
建议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绿化管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日常巡查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对管养单位及辖区范围内的管养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严格执行日巡查、周抽查、月考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情况,提高绿化管养工作水平,提升绿化管养工作质量。
2. 建立健全绿化维护工作管理制度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绿化管养制度,明确绿化管养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及资金支付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绿化管养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建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绿化维护项目档案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建议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执行,加强项目档案的归集整理,将日巡查、周抽查、月考评及问题反馈情况进行归档管理,及时报送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并留存一份备查。
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