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政府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申报政府购买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及服务,结合城市污染源特点,通过对区域内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进行专项治理,使盘龙区空气质量力争实现99%的优良天数。
五、采购服务
(一)采购主要内容:聘请专业技术团队,针对臭氧(O3)污染严重的区域或者排放浓度高的时段,采取臭氧(O3)污染移动应急措施,通过喷洒臭氧(O3)消除剂,对空中的臭氧(O3)进行精准消减,达到高效快速降低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二)采购数量:一项
(三)采购预算:31万元
(四)资金来源:2021年市级财政保障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经费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六)服务对象
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服务地点
盘龙区辖区。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以上信息真实、完备,项目想法成熟,具备录入系统,走审批流程的条件,不存在后期反复修改等问题。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予以审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政府服务计划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