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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2-477669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06 14:41
名 称: 2021-7--双随机检查整改通知--昆明宇汇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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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双随机检查整改通知--昆明宇汇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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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云财会〔2016〕10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1〕81号)等文件中关于检查范围的要求,对代理记账机构自身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实地检查,并评价其会计核算及代理记账业务的规范性。昆明宇汇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1)昆明宇汇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6Q0UGJ0Q,该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申请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33号城市之光A座515号。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经营地址相符;

(2)该公司专职从业人员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从事会计工作大于三年。专职人员3名中有1名已参加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2名尚未参加;公司建立《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2. 代理记账机构收入等情况

该公司截止2021年9月营业收入0元,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0元;代理客户数量0家。

3. 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的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在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由于该公司新办理许可证,暂无代理记账业务。

建议今后业务:

(一) 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对客户单位培训,要求客户完善费用报销单的填写及相关审批手续。

(二) 代理记账机构在与客户交接单据时,及时核对检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保证编制记账凭证的相关附件齐全。

(三) 各代理记账机构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

(四) 专职人员要定期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五) 代理记账机构需定期完成年审备案。

(六) 其他需要整改的。

请该机构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以便我们不

定期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