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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2-477672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06 14:40
名 称: 2021-5--双随机检查整改通知--云南融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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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双随机检查整改通知--云南融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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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云财会〔2016〕10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1〕81号)等文件中关于检查范围的要求,对代理记账机构自身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实地检查,并评价其会计核算及代理记账业务的规范性。云南融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1)云南融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6P627Q6M,该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申请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2021年1月14日重新换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2612号。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经营地址相符;公司已经完成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

(2)该公司专职从业人员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从事会计工作大于三年。专职人员3名已参加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司除建立《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外,未提供合同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 代理记账机构收入等情况

该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329,504.86元,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329,504.86,元;代理客户数量18家。

3. 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的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在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该公司未提供代理记账客户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由于其代理的代理记账业务主要以学校为主,需要去对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故没有提供代理客户的会计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由于该公司未提供代理记账客户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建议针对性整改:

(一) 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对客户单位培训,要求客户完善费用报销单的填写及相关审批手续。

(二) 代理记账机构在与客户交接单据时,及时核对检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保证编制记账凭证的相关附件齐全。

(三) 各代理记账机构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

(四) 对代理记账机构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五) 专职人员要定期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六) 代理记账机构需定期完成年审备案。

(七) 其他需要整改的。

请该机构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以便我们不

定期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