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龙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盘龙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结合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1日,区民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96条,其中:重要事项10条,重点工作通报1条,民政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4条,政府采购结果2条,工作动态57条,通知公告11条,业务及服务1条,行政执法1条,机构职能1条,法律依据2条,发展规划1条,公开指南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它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区民政局始终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政务公开,单位增加了压力,工作增大了透明度。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加强了自身的约束,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
(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群众明白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条件,理解多了,政策执行落实好了,真正给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增强了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更换不及时等,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 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形。
盘龙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