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盘龙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 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盘龙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
第48号建议的答复
黄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盘龙区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制定的《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昆明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以及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制定的《昆明市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方案》文件要求,自2019起,我区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开展相关工作,对盘龙区0-6 岁儿童进行眼保健(0-3岁)和视力检查(4-6岁),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目前0-3岁婴幼儿眼保健工作主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主要由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76号文、《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昆卫【2011】38号文及《昆明市盘龙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盘卫【2014】96号文开展工作。
一、 盘龙区目前0-6岁童眼保健工作情况如下:
盘龙区共有0-6岁儿童数量约4.9万,0-3岁的孩子约2.2万,132所幼儿园,约2.7万余名儿童入园。眼保健工作0-3岁主要由辖区社区妇幼专干完成。一般每个社区设置一名专干,盘龙区共有80余名社区妇幼专干。眼保健工作在儿童到社区进行计划免疫的时候完成。4-6岁的儿童,大部分都进入幼儿园,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主要由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完成。
二、 盘龙辖区内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开展情况
盘龙区4-6岁在园儿童近五年来视力异常发病情况
年度 | 筛查人数 | 屈光不正人数(包含近视,远视、散光) | 屈光不正发病率 | 备注 |
2016 | 20088 | 1044 | 10. 2% | |
2017 | 22512 | 1373 | 11. 1% | |
2018 | 26031 | 1536 | 10. 9% | |
2019 | 26404 | 1427 | 8. 40 | |
2020 | 25919 | 1311 | 7. 61 |
2020年,盘龙区完成共计25919名儿童视力检测监测工作,4-6岁视力异常为7.61%,与2019年数据相比,略下降。
三、 存在问题
1、 云南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方案出台较晚,之前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及管理考核措施,故前期工作开展进度慢。
2、 提高幼儿家长对视力保护的意义迫在眉睫,普遍家长对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存在的危害认识不够。
3、 0-3岁儿童眼保健参与率较低,未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的措施。
4、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议把辖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及医疗机构联系起来,开展进一步的规范诊疗和定期的近视防控知识宣教。
2、 建立健全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筛查过程中发现异常者,建议转往县区级人民医院专业眼科或者上一级专业机构进一步整治。
3、 向财政部门申请增加“0-3岁儿童眼保健工作”专项资金投入(目前2元/人),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
4、 增加基层眼科检查设备的投入,目前已经为辖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主中心提供了视力灯箱、眼科手电筒等基本检查设备,今后申请专项资金对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普通眼保健检查设备。
5、 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了顺利完成眼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组织辖区相关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眼科专业知识培训,否则无法保证检查质量。
6、 计划今年把辖区0-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考核专项指标,提高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进一步推动儿童眼保健工作的健康发展。
此建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与黄丽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黄丽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联 系 人:杨菊华(单位办理此建议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63171155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