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落实生态补偿助力水源保护
近日,《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产扶持补助办法》《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补助办法》和《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管理补助办法》正式印发。上述三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盘龙区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工作走出了一条因地制宜想实招、出实策,让群众受益受惠,建设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的“幸福盘龙”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为进一步保障松华坝水库供水稳定,水质优良,同时以经济手段调节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行为,调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针对上一轮扶持补助办法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实际,盘龙区提前谋划、高位统筹,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底启动了新一轮《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修订工作。通过总结上一轮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产生的生态、社会效益,紧紧围绕民生保障,提出新一轮资金测算,经多轮基层意见征求,多次区委、区政府专题会研究,最终形成切合盘龙区实际的《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产扶持补助办法》《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补助办法》和《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管理补助办法》(以下统称《办法》)。
据悉,此次出台的《办法》包含生产扶持、生活保障、生态治理三个大类,涵盖17个补助项目,将对保障水源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切实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值得关注的是,为有效减少水源区日常人口活动数量,降低人类活动对水质的影响,本轮《办法》中新增了一次性户籍迁出奖励政策,鼓励水源区内农户、学生迁出户籍到饮用水源区外生活、就读,旨在适当放宽教育移民条件,进一步鼓励人口外迁。
另外,盘龙区也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或资金投入等方式对松华坝水源区实施补助。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盘龙区对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共投入建设资金约27亿元,有力支持了水源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接下来盘龙区将继续立足区情实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盘龙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功能定位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承担落实好维护城市饮水安全的重大责任,坚持保护、治理、监管同步发力,切实守护好全市人民珍贵的饮用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