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根据我局组织机构和工作实际情况,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局门户网站运维管理、网站信息发布、受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晰,有序推进。二是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高位统筹印发正式文件,形成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细化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政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各业务科室自行根据工作需要编撰工作简报,经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步骤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开发布。
(二)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1. 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开展规范公文公开属性业务培训并认真执行,严格审查拟制公文的公开属性。认真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全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32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70号)有关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工作。2021年我局认真对照政府网站考核评测指标,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一是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完善网站建设,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使网站进一步规范化。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信息安全与网站管理相关工作培训,认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
(五)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保密审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9421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进行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基本以文字为主,可读性不强;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还需加强。微信公众号“盘龙住建”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数量一般,转载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三是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情况不理想。决策事项征集公众意见不多,征集意见完成后,公布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偏少。
改进情况:一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探索运用图片、图表等展现形式,多用数据说话,做到图文并茂,增强报告可读性、生动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科学、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运行机制;三是依法有效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建议批评权、检举控告权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形。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