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编制。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盘龙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kmpl.gov.cn/zfxxgk/zfxxgkgzndbg/)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703室,邮编:650000;电话:0871-631339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46 条,其中依申请公开 0 条,行政许可 137 条,行政处罚 1 条,政策文件 2 条,政策文件解读 2 条,预算决算 2 条,其他信息 102条。2021年,完成了各类民办学校的新审批工作30家,其中幼儿园新审批6家,培训机构24家。变更审批78家,其中小学变更2家,幼儿园变更5家、培训机构变更71家。终止办学29家,其中幼儿园2家、培训机构27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1795人。以上各项审批均做到了在区行政审批中心接件,并均按承诺时限在中心办结。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1 条,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按规定时间完成。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1项,即“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变更、终止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事项”,审批时限为7天。管理服务项目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
我局已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内容、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pl.gov.cn/)”向社会公示。每年对同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或经年审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均向社会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方便群众和其他机构组织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盘龙区教育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按规定时间完成。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一是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公开方式应更加多样。四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作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改进,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加强用权公开,注重公众参与度,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时,征集时限不少于30天,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二是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起草部门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聚焦教育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文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保证老百姓看得懂,看明白;三是加强的学习培训,要求各科室将政务公开全面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制度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配全配齐工作人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以重点工程项目、招聘教师、招生考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重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以工作的高效率推动发展的高速度,以工作的高质量带动发展的高水平,为加快实现盘龙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以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pl.gov.cn/为载体,实时将教育工作动态、办事流程对社会公开。还将涉及群众利益如:教师招聘、民办中小幼年检结果、外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报名登记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针对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政府采购、校园修缮等重大项目,事先都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并对决策实施后的情况开展跟踪调查、评估,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1年,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