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布,欢迎查阅(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pl.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01室;办公时间:9: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传真):0871-65634360;邮政编码:650051)。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条例》《盘龙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用活用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将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社会保险领域和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网站和“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动态工作信息等460余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65件,行政处罚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3名自然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其中1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已经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用好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的同时,针对移动端受众广、更便捷的优势,切实加强新媒体建设,在“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报送信息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制作规范稿件报送及审稿流程图。按照“谁报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发布信息的合法性、保密性和时效性负责。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晰,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统计表(一)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此数据应与2020年的“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据”一致)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窄,信息公开载体受限;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时效性上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深入高效开展。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门户网站日常政府信息发布的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切实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夯实信息公开能力。不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