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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01-500915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7 14:3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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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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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全文公布,欢迎查阅(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pl.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33办公室,办公时间:9:00—17:00,联系电话:0871-63154462,邮政编码:6500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医保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扩宽公开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着力推动信息公开、政策落地、释疑解惑、凝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加强与媒体合作,在各类宣传平台对医保政策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政策法规知晓面,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医保违规案例3例。采用粘贴海报、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张贴打击欺诈骗宣传海报14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3500余份,宣传折页2200余份,宣传纸巾2000余盒。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66家共140余人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策专题培训。加大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业务办理需知等公开力度,每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各类信息90余条。认真做好网络在线解答工作。处理回复平台网站各类信访、交办件598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办理。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府公开运行全过程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各科室负责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不断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的信息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一事一审”通过“四级”审批,确保公开信息合理性、安全性,保证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对照政府网站考核评测指标,认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提升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信息化程度,用好管好医疗保险信息化平台,实现医疗保险业务查询、咨询、公示公告一码式服务。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服务平台信息建设,推进事项清单公开,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逐步完善服务模式。健全公众问询受理、登记、反馈等机制,及时回应社会监督。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覆盖面有限,参与人数有限,影响范围还不够广互动效果欠佳。

下一步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寻求方法对策,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采取积极有效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完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