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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201-501113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7 16:13
名 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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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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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下文简称“区网格化指挥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围绕2021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明市盘龙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区网格化指挥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网格化指挥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统一发布,全面公开原则,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依托“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按要求公开《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5份相关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区网格化指挥中心未收到公民及法人等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网格化指挥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昆明市网格化综合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定密制度》,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

(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

区网格化指挥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保密工作人员审查后逐级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并签字,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按要求完成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运维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网格化指挥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1〕83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初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盘龙区人民政府‘四项制度’培训会”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区网格化指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网格化指挥中心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够丰富。下步,区网格化指挥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扎实做好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区网格化指挥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盘龙分中心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