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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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2.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3.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和动态,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遵守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4.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5.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改,清真食品标牌的发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检审和伊斯兰教信教群众朝觐申请的审核、批准和服务工作。6.联系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考察和选拔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盘龙区政府主管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的工作部门,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下属事业单位盘龙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民宗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维护我区民族宗教领域民族和谐、宗教和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增加,总体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7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增加,总体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行政人员1名;项目支出14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2301”行政运行53.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6.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方面民族机动金、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经费、接待费、团结稳定工作专项经费、会议费、公共交通经费等的支出;“2012350”事业运行38.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中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2013404”宗教事务133.64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方面宗教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宗教人士生活津贴等的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补助;“2210201”住房公积金10.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140.81万元,项目支出88.06万元)“30101基本工资”支出8.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支出19.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津贴补贴;“30103奖金”支出16.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奖金;“30107绩效工资”支出19.2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0.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30201办公费”支出98.55万元,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办公费,项目经费;“30205水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水费;“30207邮电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邮电费;“30211差旅费”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差旅费;“30213维修(护)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维修(护)费;“30215会议费”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支出;“30216培训费”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培训;“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30226劳务费”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等补助;“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微信公众号及法律顾问服务费;“30229福利费”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福利;“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其他交通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5生活补助”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区民族宗教局无中央配套项目资金。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区民族宗教局无省级配套项目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区民族宗教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项目资金。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区民族宗教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9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批次,预计接待100人次,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为1.44万元,单位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情况说明:区民宗局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3名事业人员每年每人0.48万元的事业人员定额包干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少数民族社区、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2.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构建中华民族一家亲和谐大家庭。更换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内容。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区共创建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2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机关运行经费9.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6.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本年减少1名在职在编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民族宗教局资产总额7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3万元,固定资产3.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0800111
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表格20220209034223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