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0000
附件1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22名, 1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法规和综合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妇幼家庭发展科、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持续开展核酸筛查工作,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加强对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导,全面推行“健康码”扫码登记,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专项宣传工作力度,按照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各阶段任务,统筹协调好全区资源,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稳步提升卫生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效。推进健康扶贫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行动计划深度融合,实现工作重心由补齐短板、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向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夯实乡村振兴健康基础转变,实现工作机制由集中攻坚向常态推进转变,实现政策导向由特惠向普惠转变,实现工作方法由事后保障向事前预警转变。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按照专病专防思路持续推进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加强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建立长效健康危险因素防控机制,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继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健康大篷车”巡回医疗活动,打通水源区群众看病就诊绿色通道。
二是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对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及时导(录)入电子健康档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积极探索通过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整合基本公共卫生、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状况评估、用药信息查询和指导等服务,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三是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组建包括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在内的基层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基本单元,以团队中的家庭医生为主导明确各成员在诊前、诊间、诊后的工作职责。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科医生加强与基层的紧密协作,有效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发挥疾控、妇幼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做好指导、培训等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联动机制,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和会诊通道,衔接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药物的配备使用,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依托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探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基层慢病医防融合管理信息共享、远程服务等提供支撑条件。
四是拓展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影响力,增加群众参与力度,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生长发育质量,加大婚前检查培训力度,积极探索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3)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
(4)以规划引领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布点布局专项规划,认真推进布点布局专项规划落实,推进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完成区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启动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和龙泉卫生院、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5)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签署双向转诊协议的数量,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转诊格局,提高我区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二是以家庭医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区信息化建设,促进辖区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三是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四是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合作,协同改革,上下左右联动,实现医改工作的纵深发展,让我区医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6)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方式。注重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抓好人才队伍老、中、青结合。采取每年培养一批、招聘引进一批的方式,逐步提高人才队伍业务水平,防止人才断层,以此不断完善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完善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用人机制,配搭建立覆盖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职业培养、业务规范、收入多渠道保障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继续加强我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逐步规范对民间中医人员的管理,组织符合条件的民间中医人员参加全省资格认证考试。
(7)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等2个配套文件的落地实施。从政策保障层面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保障力度,推进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质达标行动,在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投入,切实提高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基层首诊问题,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8)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面启动并执行《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利用“互联网+行政管理”的手段,实现互联网医疗机构执业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
(9)完善中医馆建设。督促卫生院将中医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并不定时的对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监测,有效确保我区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得以提升,乡村医生的中医药文化素质得以加强。
(10)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力度。继续抓好抓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除,加强电气线路、特征设备及危化品管理,确保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1)加大献血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盘龙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领导作用,协调各部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加大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力度,加强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宣传。将献血相关知识纳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在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上免费刊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爱心事业,营造浓厚的无偿献血社会氛围。
(12)持续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运动。大力推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全域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8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83.83万元,政府性基金6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1.5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44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仅此项收入就增加了7,351.59万元,二是新增了项目经费预算如新增了疫情防控项目预算等,三是新增了政府性基金收入6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2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28.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96.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了项目经费预算如新增了疫情防控项目预算,二是新增了政府性基金收入64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80.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2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683.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7436.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420.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了项目经费预算如新增了疫情防控项目预算,二是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4.3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9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1002老年福利100.9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节日慰问及相关支出;
5、2100101行政运行424.5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机关运行及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6、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0.0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机关用于宣传、人才培养、行业管理等专项事务经费支出;
8、2100201综合医院10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9、2100205精神病医院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10、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
11、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98.9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12、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57.29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如疫情防控处置;
13、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68.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4、2100699 其他中医药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发展支出;
15、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64.5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专管员生活补贴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缴费;
18、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9、2210201住房公积金4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与省级配套的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家,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听力筛查率达到90%;婚前医学检查率全省达到80%。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18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73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68万人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全省随访管理人数达到189672人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5%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健康教育覆盖率达7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达20%以上;辖区内卫生计生协管服务相对人建档率8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5%以上;各项指标(见附件3)已分解至州(市),请各地进一步细化县级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以省为单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建档率(%) | 84.2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覆盖率(%) | 7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生儿疾病筛查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 | 9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 14000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卫生监督协管相对人建档率率(%) | 8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0-6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数(人) | 79074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检测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结核病患者管理任务率(%) | 9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基本公卫人均标准 | 79元*12.8% | 元/人 | 根据《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 | 79元/人*12.8%*98.79万人=998.9645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项目 | 12 | 个(项)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管理人群人群血压控制控制率(%) | 4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 | 2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 3054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目标人群覆盖率(%) | 4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管理人群人群血糖控制控制率(%) | 4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 84.6 | 万人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目标人群覆盖率(%) | 4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 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疾病发生率,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 | 9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0 | % | 满意度调查 | 问卷调查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 41300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998.9645万元。 | 元 | 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2022年预算参照2019年标准69元/人年测算 | 79元/人*12.8%*98.79万人=998.9645万元。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2年年内 | 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 | 年 | 2021年内完成 | 2022年内完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 | 10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2、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 ||||||||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 | 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 | 135.52 | 万元 | 2022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预计每人280元测算,按12100人(其中特殊家庭150人),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1355200元 | 2022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预计每人280元测算,按12100人(其中特殊家庭150人),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1355200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国家特别扶助金人数(独子伤残600人、独子死亡800人) | 14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以前 | 年 |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 | 42 | 万元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7000人*60元=42万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7000人*60元=42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计划生育家庭满意度 | 95 | %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 | 0.1 | 万元 | 每人一次补助200元,预计5人。所需资金1000元 | 每人一次补助200元,预计5人。所需资金1000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人数(小学600人、初中600人、高中200人、大专150人、本科150人) | 17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人数(7000) | 70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户数(100户) | 100 | 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 | 37.28 | 万元 |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600人*160元、初中600人*260元、高中200人*1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372800元 |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600人*160元、初中600人*260元、高中200人*1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372800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年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市特别扶助金 人数(独子伤残600人、独子死亡800人) | 14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奖励补助发放率 | 100 | % |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 | 153.6 | 万元 |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市特别扶助金 | 268.8 | 万元 | 独子伤残600人、独子死亡8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400人*200元*12个月*80%=268.8万元 | 独子伤残600人、独子死亡8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400人*200元*12个月*80%=268.8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国家特别扶助金 | 87.552 | 万元 |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50元/月,预计8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350元/月,预计600人享受。 3、资金合计:800人(预计死亡)×450元/月×12+600(预计伤残)×350元/月×12)×12.8%=875520元 |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50元/月,预计8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350元/月,预计600人享受。 3、资金合计:800人(预计死亡)×450元/月×12+600(预计伤残)×350元/月×12)×12.8%=875520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村妇女生育保障人数(顺产:170人,剖腹产:150人) | 32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人数(12100人) | 121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人数(5人) | 5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50 | 万元 | 2022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50%、市10%、区40%)200*2500*40%=20万元 | 2022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50%、市10%、区40%)200*2500*40%=20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 | 40.2 | 万元 | 顺产:17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150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402000元 | 顺产:17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150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402000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户数(1600户) | 1600 | 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利于经济发展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年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响应工作号召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年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26.31万,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未预算计生协管员经费,
故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03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2.39万元,固定资产171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10.62万元,无形资产23.21万元,其他资产118.9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9.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0111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20220207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本级)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基本公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