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200000
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医疗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卫生监督,处理医疗纠纷;负责接受群众咨询,办理卫生许可证新办证、换证、年检;负责评议案件,评查执法文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局承担着盘龙区近5000家各类经营场所的卫生行政审批、日常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抽样监测、卫生保障及处理群众投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行政许可审批科、稽查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建设,调整业务科室及人员责任岗位,加强机构建设,各科室及全体监督员按照新的责任片区和负责专业实行综合执法,明确划分职责,切实履行卫生健康监督职责,密切配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善执法装备,加强设备建设。配置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手持机和行政执法记录仪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装备,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3、健全内部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4、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群众关心及社会重点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依法公开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信息。继续实行“每月督查制”,按照《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内部稽查检查表》的相关内容对各科工作开展了11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纠纷372起,及时处理率达100%。
5、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把办案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的书写和制作,提高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卫生监督员的办案水平,规范了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6、强化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监督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选派监督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并且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办案水平,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我局召开学校卫生工作培训会,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培训,一是学校卫生工作依据的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卫生标准;二是学校卫生工作监督内容及方法;三是学校卫生工作综合评价。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局的监督员和社区的协管员了解学校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知道相关的国家标准,掌握监督工作的内容及方法。
7、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卫生监督工作培训会。为认真落实《2021年昆明市卫生健康监督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整治达标工作,我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培训会。分别从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几个行业对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及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
8、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宣传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开展防艾宣传等活动,对问题提供咨询与现场解答,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9、加强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卫健局,以盘龙区政府网站、区卫健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借助卫生健康监督平台和云南网、昆明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和展示盘龙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媒体发布打击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执法、卫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信息展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风采,树立卫生健康监督社会形象。
10、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工作。2021年共开展各类日常监督覆盖率98.20%,完成各类卫生监督抽检检测1292家4437件,合格4078件,合格率91.91%。认真建立和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021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72起,及时处理办结372起,调查处理结案率100%。
11、打击非法行医、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共组织部门联合统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3次。一是以科室设置、人员执业、诊疗范围为重点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积极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检查、节前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打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检查整治3次,三是完成702户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12、开展春节、劳动节、中秋节等节前专项检查,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高考等考前公共场所卫生保障任务,加强以住宿业为重点的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共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4次。完成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检查。
13、学校卫生监督,加强与教育体育局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全区40所中小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展盘龙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针对部分机构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消毒记录不全的问题,我局监督员要求其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消毒工作并记录完整。
14、职业卫生监督。开展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督导用人单位严格履行职业卫生防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其认真解决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各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5、行政审批工作。对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全部按照规定、按照时限完成许可审批。按照痕迹管理要求,按行业类别分别建立了办证、换证、变更、审证的录入工作,每月录入汇总,所有审批材料按行业类别分别建立档案,建档率100℅。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所收材料、积极方便群众上下功夫,新办证材料减少到7-8项,年审材料减少到2项,换证材料减少到6-7项,取消二次供水年审,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硬化创先争优内容和标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服务群众。
16、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共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站12个,配置38名卫生监督专(兼)职协管员(专职19名,兼职19名)。共组织了5次业务培训和跟班培训。分别就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创卫复审卫生监督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协管员明确了当前及今后的任务,提升工作干劲,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的网格化作用。
17、“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监督完成率99.34%,任务完结率100%。并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抽查任务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昆明信息港向社会进行公示,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昆明信息港向社会进行公示,共公示5期双随机抽查结果。按照“国家随机抽查计划”要求,按时上报各专业国家随机抽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
18、我局作为发起部门分别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与文体旅游局联合开展住宿场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配合部门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开展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与文体旅游局联合开展影院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在协同监管平台制定计划方案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到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19、爱国卫生七项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响应省市区委政府号召,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七项专项活动工作。我局按照职责,负责七项专项行动中“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积极投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中,监督检查、指导消毒,粘贴清洁消毒达标标志。
20、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对盘龙区重点场所、医疗机构和车站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迎检期间共监督检查重点场所,做好迎接COP15工作,按组委会的要求,开展驻点巡查工作,完成COP15接待酒店(震庄迎宾馆)的驻点巡查工作。
21、同心抗疫,支援瑞丽疫情处置工作。为进一步支持德宏州瑞丽市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选派1名卫生监督员加入昆明市支援瑞丽疫情处置工作队伍。长期驻守,加强留观酒店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留观酒店进行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检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4.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经费,三是2022年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专项经费为全年预算金额,2021年该项目为一季度预算金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4.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经费,三是2022年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专项经费为全年预算金额,2021年该项目为一季度预算金额。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4.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减少;项目支出15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经费,二是2022年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专项经费为全年预算金额,2021年该项目为一季度预算金额。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0101行政运行305.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薪金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0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42.0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与省级配套的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45人次。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项目9个,预算金额153.43万元,选取2022年度单位重点工作的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辖区城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市场环境卫生达标。将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七小”行业进一步规范;对具备条件但未经卫生许可的“七小”行业进行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七小”行业依法取缔。通过专项整治,提高对“七小”行业的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同时为提高盘龙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保证盘龙区公共场所单位(住宿业、文化娱乐场所、桑拿浴室、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和生活饮用水等为百姓放心的消费娱乐经营单位。决定对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实行培训。印制卫生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包括新办、年检、变更、换发、注销等);卫生行政许可便民服务指南、办证须知等。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2年-2024年) | 项目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与单位“十四五”规划直接相关,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细则》、《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辖区城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市场环境卫生达标。将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七小”行业进一步规范;对具备条件但未经卫生许可的“七小”行业进行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七小”行业依法取缔。通过专项整治,提高对“七小”行业的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同时为提高盘龙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保证盘龙区公共场所单位(住宿业、文化娱乐场所、桑拿浴室、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和生活饮用水等为百姓放心的消费娱乐经营单位。决定对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实行培训。印制卫生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包括新办、年检、变更、换发、注销等);卫生行政许可便民服务指南、办证须知等。 | |||||||
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 | 项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细则》、《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立项。2022年我单位将统一印制创卫台帐、消毒指引、消毒记录本、量化分级牌、责任书、创卫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经营单位,达到国家标准。对各经营户进行创建卫生城市宣传教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提高卫生安全质量。同时无偿开展培训工作,并免费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发放培训教材及培训试卷。开展多种培训形式,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消毒保洁等相关卫生操作技能,提高经营单位环境卫生,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培训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法律及卫生意识。并根据规定两年一复审、四年一换证。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所有经营单位均符合条件的发放卫生许可证,要求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进行亮证经营。2022年项目具体明细:1、卫生知识培训=6800元; 2、卫生许可证及法律文书=9000元; 3、创建卫生城市经费(七小整治)=144400元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卫生监督检查 | >= | 5000户次 | 户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 >= | 5000人次 | 人次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向公共场所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 >= | 2000户 | 户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向2022年全年辖区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质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年度上级责任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培训及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时效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顺利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培训及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 = | 年度内 | 次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培训及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成本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预算执行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8分,执行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到位资金*100%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成本节约 | = | 160200 | 元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2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用于反映成本节约完成情况。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社会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被监督单位公共场所达标 | >= | 成效显著 | 是/否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识度 | >= | 成效显著 | 是/否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2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发放许可证 | >= | 成效显著 | 是/否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3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向2022年全年辖区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生态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培训及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当年各项监督检查、培训及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卫生质量及经营单位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 = | 明显提高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持续提高辖区内公共场所等经营环境,提高群众公共生活安全,并加强日常培训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法律及卫生意识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复审换证工作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根据规定两年一复审、四年一换证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群众对辖区内公共卫生质量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满意度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 依据问卷调查 | ||
被监督单位对我单位行政能力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满意度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 依据问卷调查 | ||
2、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辖区城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市场环境卫生达标。我单位每年对辖区内被监督单位进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监督检测作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2年-2024年) | 项目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与单位“十四五”规划直接相关,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细则》、《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辖区城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市场环境卫生达标。我单位每年对辖区内被监督单位进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监督检测作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 |||||||
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 | 项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细则》、《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卫法规发〔2021〕8号)等政策文件立项,2022年将对当年新办、年审及变更被监督单位进行公共物品抽样检测,同时针对2022年“双随机”检测名单中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及委托检测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辖区城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2022年项目具体明细:1、购买快检设备所需检测试剂和耗材=10000元(余氯试剂、总氯试剂、PH缓冲液 PH7.0型、戊二醛试纸、余氯试剂纸 、PH试纸); 2、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进行抽样化验=45000元(星级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舞厅、游艺厅、音乐厅、公共浴室(桑拿)、生活饮用水全分析、生活饮用水常规分析)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全年监督检测户 | >= | 2000 | 户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公共场所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质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年度上级责任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完成每年七小检测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时效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完成当年委托检测及抽样监测工作计划 | = | 年度内 | 年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根据当年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七小检测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成本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预算执行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执行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到位资金*100% | 依据实际支出及预算到位资金 | ||
成本节约 | <= | 年度预算批复 | 元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用于反映成本节约完成情况。 | 依据项目实际支出及预算批复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社会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被监督单位公共用品用具、微小气候等检测达标 | >= | 成效显著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严格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督促被监督公共场所公共物品卫生达标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生态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公共场所卫生达标率 | >= | 90% | % | 定性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严格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督促被监督公共场所公共物品卫生达标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被监督单位整改率 | >= | 90% | % | 定性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5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督促被监督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达标,对达标单位提出继续保持要求,并对未达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被监督单位卫生质量达标 | >= | 80% | % | 定性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分。 | 提高被监督单位卫生质量,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本项评分权重为10分,满意度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 依据问卷调查 |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14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2万元,固定资产3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20011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公开表2022020903434228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七小检测卫生监督检测经费(文本格式)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及培训工作经费(文本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