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600000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盘龙区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以及园林绿化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全行业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督察督办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根据昆明市城市照明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拟订盘龙区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部分景观亮化设施(立交桥、跨线桥、人行天桥、河道及城市公共广场等)及高层重要建筑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建筑废弃物运送处置审核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专项规划;对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招标、拍卖、临时市场的设置、大型灯光亮化建设工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八)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建设世界春城花都”的工作;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园林、园艺苗木花卉生产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绿地普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制定的城镇绿化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检查、考评。
(九)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计划划拨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设置内设科室6个,具体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加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牌子,加挂城市照明管理科牌子)、法制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园林绿化管理科(加挂规划建设科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继续深化城管与公安、规划、住建、交运、民政、交警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与多部门的联动,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盘活城市管理一盘棋,彰显盘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活力和水平;
(二)继续抓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升城乡人居环五年行动计划、以及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昆办发﹝2016﹞29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三)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7〕57号)的文件要求,为市民群众创造干净、舒适的如厕环境。2022年计划对124座社会公厕给予补助,确保社会公厕免费对外开放,卫生干净整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厕免费开放后的卫生保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做好2022年公厕建设及免费开放。并认真按照市级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工程建设、后续工程收尾、验收、资料报审、资金拨付以及移交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努力推进公厕建设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公厕建设管理任务目标;
(四)做好我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选点。为加快推进全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提高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自产自消的能力,不断满足全区生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需要。继续跟进小哨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事宜,尽力打造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
(五)完成时令花卉摆放工作。为保证全区市容整治提升效果,2022年盘龙区将根据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条道路时令鲜花摆放工作,打造色彩丰富、层次鲜明的景观大道;
(六)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昆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花卉布置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花卉布置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管养重点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通知》、《盘政办通〔2021〕51+号关于印发《盘龙区2021年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昆明市盘龙区建成区范围内交三桥天元大厦等长效摆花点开展2022年“五一”劳动节(南博会)前、中秋(国庆节)花卉摆放工作,摆花约450万盆,改善、美化、提升长效摆花点周边城市景观,为COP15线下会议及各节庆日营造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通过以上的摆花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2022年目标任务。
(七)做好提升改造花卉主题游园绿地、立体绿化示范点建设工作。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昆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计划》和《昆明市推进“世界春城花都”建设2021年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在2022年继续做好提升改造花卉主题游园绿地、立体绿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八)确保绿化面积保持或超过4426854.88平方米;完成计划管养面积每季度的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确保盘龙区辖区内的公共绿地无死树、缺塘、无斑秃裸露现象,绿地保存率95%,绿化植物存活率95%以上;按照计划完成年度绿化管养工作任务;美化市容,提供适宜人栖居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确保满意度达80%以上。
(九)继续抓好“创文”后常态长效化工作。认真落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按照“创文”工作标准,持之以恒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全面整治占道经营、全面清理违章建筑,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改善市容市貌;
(十)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学习考试等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案件审核、备案、案卷评查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63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3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469.3772万元,主要原因:今年预算更加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630.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30.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30.8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469.377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精减预算,加强资金流动性,从而减轻财政负担。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30.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63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0861万元,上年对比下降521.7278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变动,整体公用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20805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8.12万元;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1.10万元;21011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63万元;21011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38万元;210110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32.81万元;2110304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0万元;2120101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及办公经费506万元;212050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1819.31万元;2060404主要用于科技成果与扩散0万元;212010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2120104主要用于城管执法90万元;2210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5.8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政府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分别列“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30.88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648.43万元,“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主要反映重点项目资本性支出0万元。“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主要反映重点项目资本性支出0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1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8.19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支出187.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津贴补贴;“30103奖金”支出120.80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奖金;“30107绩效工资”支出83.15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发放;“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301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纳;“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7.00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纳;“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2.8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缴纳;“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9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纳;“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5.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30201办公费”支出76.95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办公费用、项目经费;“30202印刷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印制;“30205水费”支出2.98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自来水费、在职在编职工饮用水费;“30206电费”支出2.20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电费;“30207邮电费”支出4.02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邮电费;“30211差旅费”支出5.84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差旅费;“30213维修(护)费”支出6.2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30215会议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会议费;“30216培训费”支出2.3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接待费;“30226劳务费”支出132.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18484.274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30229福利费”支出19.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30.88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其中:基本支出1,942.0861万元,项目支出18,688.774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30.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63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0861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21.7278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变动,整体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项目支出18,688.77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508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节日氛围营造专项资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46万元,较上年上升1.44万元,上升6.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预计接待550人次。
增减变化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96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8.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8.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加变化原因:2022年有新增加人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预算项目:盘龙区环卫一体化运行经费。
绩效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区,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亮丽、优美的城市环境,实现环卫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机械化、精细化和常态化,着力破解环卫工作管干不分离、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难题,积极创新,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探索改进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中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盘龙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做到清扫作业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大幅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克论净”,提升作业标准,“改扫为洗、改扫为吸、改扫为刷”,提升路面整洁度,真正做到“路见本色”;在优化升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过程中,逐步建立一体化收转运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将公厕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全部提高到国家一类公厕以上标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绿化维护费:即为政府辖区内的公共绿地进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2.7547 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69.5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退休和调出,所以相应的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97271.364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07.104855万元,固定资产2910.8591万元,在建工程83353.400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600111
附件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