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绩效、内审专项审计购买服务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国资委拟对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绩效、内审专项审计服务进行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绩效、内审专项审计服务。
二、 预算金额
从盘龙区年初预算安排的国资业务经费中支出,限额为35万元以内(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三、 采购内容
(一)拟聘用对象
拟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我区所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绩效、内审工作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二)采购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的办法(试行)》等规定,针对盘龙区国资委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进行2021年度的内部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分类考核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三)审计服务的服务要求
1. 质量要求: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审计工作,按区国资委要求及时提供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各类专项报告。
2. 服务目标:对审计服务的全过程应保密;讲究原则、独立工作,不受外在因素影响。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本项目接受分所的投标申请(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但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次投标,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五、 报名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17点前将公司资质、服务方案、报价(根据自身情况在本项目预算金额内进行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业绩及案例、授权书等全部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再加盖公章(文件份数为2份),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珠玑街75号5楼507办公室。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由本单位采购小组从报名中介机构中择优确定2021年年度区属国企绩效、内审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
(联系方式:0871-63112251)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