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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05-529035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01 12:33
名 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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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22-05-0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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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3.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4.清税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6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3、6以及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