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关于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经济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意义重大。今年以来,受内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凸显,各类市场主体经营面临诸多挑战,全区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盘龙区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主要特点
今年稳增长政策的制定,是盘龙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和社会平稳运行,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盘龙区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的鲜明态度,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坚定立场,以及对受困行业、企业的深刻关切和积极扶持。可以用五个“突出”概括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落实落细上级安排部署。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在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行业、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将上级稳定经济增长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穿到各条措施中加以落实。
二是突出以稳市场主体为核心。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负,从税费减免、资金支持、金融信贷、政府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重从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三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稳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投资,大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商务办公用房去化,“真金白银”促消费,多渠道援企稳岗,兜住就业底线,努力增强经济增长动力活力,夯实民生保障。
四是突出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保障职能。健全完善机制,区级领导带头示范,关心关爱企业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承诺审批、包容审慎监管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致力打造高效便捷和温暖人性的投资营商环境。
五是突出政策的高效执行和落地见效。每项具体措施都明确了支持对象和牵头责任单位,并强调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协调反馈和督查督办,提出“实时征集,分批审核,及时兑现”的原则,努力推广“免申即享”“即报即享”,力求各项政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惠及市场主体。
三、政策主要内容
今年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政策包括7个方面29条措施。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策
为落实好、承接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确保关键政策落地见效,研究出台4条措施。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最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 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落实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负政策。
二是落实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继续执行一次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延到年底,并扩围到其他特困行业。
三是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抓住政策窗口期,争取专项债发行1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银政企”对接力度,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
(二)加快涉企资金兑现
为尽快将区内已出台政策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兑现到企业手中,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研究出台1条措施。统筹安排4000万元,对符合盘龙区2021年出台的稳增长政策和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楼宇(总部)经济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政策中涉及的扶持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确保于6月底前兑付至相关市场主体。
(三)全力助企纾困减负
为支持市场保供重点单位做好防疫工作,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等负担,研究出台3条措施。
一是给予防疫资金补助。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防疫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分别给予3万至10万元不同档次的防疫补贴。
二是减轻企业房租负担。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
三是给予工会经费补助支持。对已建会并交纳工会经费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住宿业企业,给予适当工会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为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积极稳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投资,盘活存量资源,研究出台8条措施。
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650万元以上,确保滚动使用达1亿元以上,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谋划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
二是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适度超前,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统筹19.5亿元资金,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洪排涝、雨污分流、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补齐片区基础设施短板;统筹2.2亿元资金,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及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补齐居民小区民生短板,建设宜居宜业小区。
三是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统筹7.8亿元资金,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化解辖区烂尾楼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优先保障回迁安置房建设,完善公建配套设施,办理不动产权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四是稳定房地产投资和销售。认真落实上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去库存和多功能利用相关政策。搭建“银政企”服务平台,协调支持房地产企业获得合理信贷额度,缓解资金压力。采取购买、新建、改建和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年开工建设4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大限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五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采取动态平衡方式分摊片区土地成本,片区土地收储成本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在整个片区范围进行动态平衡,不局限于个别地块,综合采取高低搭配、远近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成本平衡计划和土地开发时序计划。对于尚未供应的由区级实施供应的项目土地,在土地成本全覆盖的前提下,对商业地块地价可按照社区商业、集中商业、商务办公等不同业态分类评估,分类组价,实现片区土地成本总平衡。
六是提高房地产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支持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正常交付。对存在复工交房困难项目,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级与额度,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企按程序申请提取使用。对因资金链出现问题的停工项目,探索推行设立“公证提存资金监管账户”模式。回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保证金,可按照工程进度,申请提取监管资金。
七是促进商务办公用房去化。由区政府多方筹资购买、租赁闲置商务办公用房,完善片区配套,探索运用“共享办公”模式,搭建招商引资承载平台,培育发展楼宇经济。对在盘龙区自建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给予建房补助,分三年兑付,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盘龙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按购房总价的5%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盘龙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按年租金3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助。对新落户三类“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带动就业人数800人以上的,除按总部企业给予相关扶持外,按其办公场地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给予装修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是鼓励存量楼宇升级改造。对总面积5000平米以上,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商务楼宇硬件改造提升项目,经认定,5000至10000平米按工程审计金额的10%,10000平米以上按工程审计金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改造补贴。改造并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提升改造完毕并投入运营的楼宇,三年内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区级经济贡献50%、30%、20%的一次性奖励。
(五)加快促进消费回暖
今年以来,局部疫情对盘龙区社会消费和市场需求造成了一定冲击,为有力促进消费回暖,充分挖掘消费潜力,研究出台3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促消费力度。支持辖区大型商业网点、商圈商街、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开展节庆欢乐购促消费活动,全区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以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让利于民。
二是实施促消费包容审慎监管。简化各类临时促销活动和市场的审核备案手续,支持商业综合体利用红线范围内空地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促销活动。适度开放部分道路沿线的商铺店外经营。按照“限时段、限区域、限商品”的原则,创建特色街区。
三是提振新型文旅消费。推动传统景区提档升级,鼓励旅游企业创新模式,对年内评定(含复审)为3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旅游消费集聚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省级精品酒店评定和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的分别给予10万至20万元补助。依托辖区资源,开发新型文旅产品和旅游路线的旅行社,根据销售额排名分别给予5万至15万元奖励。
(六)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为支持市场主体稳岗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抓好农民工、脱贫群众就业和增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研究出台4条政策措施。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区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二是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加大扩岗支持力度。继续兑现社保补贴、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可免费入驻盘龙区大学生创业园,每月给予200元通信补助,优先享受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到50%,推行“免申即享”。
三是加大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力度。对“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纳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50%给予补贴。
四是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农村劳动力免费享受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对脱贫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天80元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七)强化服务保障落实
为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保障职能,提振企业家信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内生动力,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研究出台6条政策。
一是关心关爱企业家。健全完善区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加大联系走访企业力度,主动关心和服务企业,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家排忧解难。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继续开展“书记、区长营商记”,营造亲商、护商的良好舆论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到“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
二是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着力推行承诺审批制,推动投资服务便利化,对重点项目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落实“五级十二同”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全市能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用好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和“好差评”机制,快速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和解决问题。。
三是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加强企业权益保护,落实完善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探索实行“首违不罚”制度。
四是帮助企业信用修复。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办理;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修复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
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政策的申报和兑现。及时收集整理企业反馈信息,积极解决和回应企业合理诉求。
六是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高效落实。盘龙区将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昆明市盘龙区关于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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