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国资委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盯紧守牢区国有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盘龙区国资委于6月16日参加了由区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上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做出了指示。一直以来,区国资委始终要求区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定期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吸取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2022年以来,先后启动雨雪冰冻灾害相应预警响应,做好强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了《城中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上级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全国相继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认真汲取我区近期三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及吸取云南锦达磷矿化工有限公司“2·15”煤气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从思想上促进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好日常检查及整改工作
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资产和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做好区属国有企业值班备勤工作,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做好值班值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特殊时段期间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企业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形成清单,逐步健全完善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积极按照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区国资委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自觉接受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沟通联系,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始终坚持安全发展观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继续按照区安委会、区应急局及区消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全面提升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