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雨污分流应急抢险改造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盘龙区审计局对盘龙区雨污分流应急抢险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道桥处提供的《盘龙区雨污分流应急抢险改造项目自检自查报告》反映,该项目根据有关文件立项建设,但没有上级下达的任务书或批示意见,具体实施的道路内容及范围。根据《昆明市总河长令(2018年第3号)关于加快推进滇池流域入湖河道一河一策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期)》、《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6-24)》文件要求及《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班子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第14期)》安排,本项目由区道桥处负责实施。
本项目经现场踏勘,确定涉及五条道路三个节点,分别是忠明路、金忠巷、金色北路、新发巷、105号路、忠明路与万华路交叉口、穿金路与新发巷交叉口及联盟路垃圾转运站节点。工程内容为排水管网及路面恢复。工程于2018年4月8日开工,2018年7月30日完工,区道桥处于2019年8月2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总体评价
本项目由区道桥处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按照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履行职责。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及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支付款项,做到专款专用。此外,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及待摊投资的问题,应予以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本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571.01万元,审定金额为466.31万元,审减金额104.7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101.40万元
经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发现所报工程结算中由于建设单位所报结算工程量多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01.40万元,审计决定对所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予以核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3.31万元
经对本项目送审待摊投资进行审核,发现送审待摊投资中包含按照送审工程价款乘以合同费率计算的监理费 17.07万元,由于工程价款多计及监理费中标费率与合同费率不一致的原因导致多计监理费3.31万元,审计决定对所报待摊费用中多计监理费,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区道桥处应尽快落实项目资金缺口,结清债权债务;
(二)区道桥处应加强项目实施的审批和变更的管理,规范履行合同制,确保中标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
(三)区道桥处应及时收集、整理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五、整改落实情况
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相关建设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