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10月22日,盘龙区审计局对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滇源街道办事处辖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铺设,配套镇墩、支墩、水表、闸阀等附属设施。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农口第八次专题工作研究会会议纪要(141)期》安排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总实施主体部门,原则同意由区水务局委托区农投公司开展盘龙区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申请立项单位和使用单位是滇源街道办事处。根据2018年8月24日区发改局《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8〕 59号)立项,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89.2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03.0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5.06 万元,临时工程费16.07万元,独立费用102.35万元,预备费46.3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10万元,水土保护工程投资12.30万元。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农口第八次专题工作研究会会议纪要(141)期》安排:区水务局作为盘龙区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项目的总实施主体部门,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鉴于区农投公司已开展过项目的前期工作,原则同意由区水务局委托区农投公司开展盘龙区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启动实施。
工程于2019年10月18日开工,于2020年3月15日通过了预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并于2020年4月9日由云南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移交单位)移交给滇源街道办事处(接受单位)。
(二)总体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企业的生产用水问题。区水务局和区农投公司作为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冷水河东片区灌溉引水工程的责任单位和代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要求建设,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资料基本齐全,手续基本完备,项目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但存在工程变更较大、变更程序不完善、竣工图未严格按照要求绘制等问题。
此外,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管理项目的情况、多计代建管理费等问题,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本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921.02万元,审定金额为888.16万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32.06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费用0.8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32.06万元
经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发现所报工程结算中由于报审结算工程量多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32.06万元,审计决定对所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予以核减。
(二)多计代建管理费0.80万元
经审核,代建管理费报审18.21万元,由于建设管理费以审计认定的金额办理结算造成多计代建管理费0.80万元,项目代建管理费审定17.41万元。审计决定对所报待摊费用中多计代建管理费,予以调整。
四、审计建议
(一)区农投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成果,区水务局应对区农投公司建设管理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二)区水务局按照审定结算金额拨付款项至区农投公司,区农投公司应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及时支付各参建单位尾款,结清相关款项。
(三)区水务局、区农投公司应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环节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四)今后工作中,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总实施主体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支出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五、整改落实情况
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区水务局、区农投公司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