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137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的盘龙137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盘龙137号路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头片区,属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1308.39万元(盘发改投资〔2014〕52号),概算总投资1245.39万元(盘住建复〔2014〕18号),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起于清源路,止于龙谷路,道路长272.704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二车道,为城市支路。
根据盘龙137号路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电力管线工程。道路总长272.704米,分别与清源路、新云路和龙谷路相交,工程范围线内道路长度245.279米,工程范围线之外的部分交叉路口路段27.425米划入其他道路建设范围。
盘龙137号路于2014年9月10日开工,2015年8月31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019年11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盘质安备2019-11号)。
盘龙137号路等道路建设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大波村保障性住房居住生活环境,方便了住户交通出行。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本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立了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工程建设程序滞后、工程变更较大等问题。
此外,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新增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盘龙137号路道路建设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67.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12.44万元、待摊投资费用54.75万元。
根据报审资料,审计范围未含排水工程、建设用地费及补偿费(部分线路迁改费用除外)。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费用170.21万元
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下浮、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计取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多计建安工程费用170.21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费用170.21万元予以核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费用1.63万元
经对报审的待摊投资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道路工程设计费用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原因,造成多计设计费用 1.63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设计费用 1.63万元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规避工程变更带来的隐性损失,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并取得已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发票。
(三)完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四)结余资金及时上交财政。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137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很重视,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结余资金已退回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