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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08-594127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2 15:44
名 称: 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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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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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及投资建设单位(分别为部分路段)建设的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云路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为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4734.07万元(盘发改投资〔2014〕50号),概算总投资4 432.41万元(盘住建复〔2014〕21号)。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起于龙溪路,止于宝云路,道路长864.827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二车道,为城市支路。

根据新云路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电力管线工程。道路全长864.827米,分别与龙溪路、盘龙137号路、盘龙138号路、云海路、云龙路和宝云路相交。工程范围线内道路长度802.109米,竣工完成路段621.63米;工程范围线之外的部分交叉路口路段 62.718米划入其他道路建设范围。本工程范围线内道路建设,按资金来源及建设主体不同,分为两部分进行建设。其中:

(一)盘江置业公司代建路段

1.K0+000—K0+208.460段:龙溪路至盘龙137路段,道路长度208.460米,其中:K0+000—K0+016段为已建成龙溪路道路路面,实际竣工路段为K0+016—K0+208.460段,竣工道路长度192.46米。

2.K0+684.903—K0+849.382段:道路长度164.479米,根据区住建局及盘江置业公司反馈意见,由于征地拆迁等未完善,该段道路未能实施建设。

工程于2014年10月8日开工,2015年9月20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该路段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盘江置业公司投资建设路段

K0+255.733—K0+684.903段为盘江置业公司投资建设路段,道路长度429.17米。

工程于2014年9月1日开工,2015年8月30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盘质安备2019-12号)。

新云路等道路建设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大波村保障性住房居住生活环境,方便了住户交通出行。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本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立了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工程建设程序滞后、工程变更较大等问题。

此外,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新增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12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69.3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156.01万元。

按资金来源不同:

(一)盘江置业公司代建路段:实际完成投资292.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8.70万元,待摊投资费用73.63万元。

(二)盘江置业公司投资建设路段:实际完成投资     83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50.6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     82.38万元)。

根据报审资料,审计范围未含排水工程、建设用地费及补偿费(部分线路迁改费用除外)。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费用554.63万元

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下浮、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计取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多计建安工程费用554.63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费用554.63万元予以核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费用2.36万元

经对报审的待摊投资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迁改工程结算由于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迁改工程费用2.00万元;道路工程设计费用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原因,造成多计设计费用0.36万元,审计决定对以上多计的待摊投资费用2.36万元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规避工程变更带来的隐性损失,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并取得已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发票。

(三)完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四)结余资金及时上交财政。

五、整改落实情况

新云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很重视,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结余资金已退回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日015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