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138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及投资建设单位(分别为部分路段)建设的盘龙138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盘龙138号路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属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1163.64万元(盘发改投资〔2014〕51号),概算总投资1077.65万元(盘住建复〔2014〕19号)。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道路起于清源路,止于龙谷路,道路长276.37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二车道,为城市支路。
根据盘龙138号路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电力管线工程。道路全长276.37米,分别与清源路、新云路和龙谷路相交,本工程范围线内竣工实施道路长度203.034米,工程范围线之外的部分交叉路口路段(合计73.336米)划入其他道路建设范围。本工程范围线内道路建设,按资金来源及建设主体不同,分为两部分进行建设。其中:
(一)3K0+026.187—3K0+122.725段为盘江置业公司代建路段,道路长度96.538米。
工程于2014年10月8日开工,2015年9月20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3K0+169.874—3K0+276.37段为盘江置业公司投资建设路段,道路长度106.496米。
工程于2014年9月1日开工,2015年8月30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盘龙138号路道路建设工程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盘质安备2019-12号)。
盘龙138号路等道路建设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大波村保障性住房居住生活环境,方便了住户交通出行。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本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立了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工程建设程序滞后、工程变更较大等问题。
此外,报审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新增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盘龙138号路道路建设工程实际完成投资 368.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72.76万元,待摊投资费用95.49万元。
按资金来源不同:
(一)盘江置业公司代建路段-盘龙138号路(3K0+026.187—3K0+122.725 段)
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21.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5.0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46.26万元。
(二)盘江置业公司投资建设路段-盘龙138号路(3K0+169.874—3K0+276.37段)
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46.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7.75万元,待摊投资费用49.23万元。
根据报审资料,审计范围未含排水工程、建设用地费及补偿费(部分线路迁改费用除外)。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费用164.25万元
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新增单价未按合同约定下浮、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计取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多计建安工程费用164.25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费用164.25万元予以核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费用1.27万元
经对报审的待摊投资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道路工程设计费用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原因,造成多计设计费用 1.27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设计费用1.27万元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规避工程变更带来的隐性损失,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并取得已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发票。
(三)完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四)结余资金及时上交财政。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138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很重视,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结余资金已退回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