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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08-594129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2 15:50
名 称: 清源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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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0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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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的清源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清源路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头片区,属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配套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投资估算3772.18万元(盘发改投资〔2014〕49号),概算总投资3686.62万元(盘住建复〔2014〕20号)。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起于龙溪路,止于宝云路,道路长度636.769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二车道,为城市支路。

清源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路段为清源路(龙溪路-云龙路),道路长度389.09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电力管线工程。道路分别与龙溪路、盘龙137号路、盘龙138号路、云海路和云龙路相交,《竣工图》施工起止桩号:K0+015.169-K0+389.096,道路实施长度373.927米; K0+000- K0+015.169段为清源路与龙溪路交叉路口,为已建成龙溪路道路路面。

工程于2014年9月10日开工,2015年8月31日完工,2016年10月14日竣工验收,2019年11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盘质安备2019-11号)。

清源路等道路建设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大波村保障性住房居住生活环境,方便了住户交通出行。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本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立了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工程建设程序滞后、工程变更较大、局部路段未实施等问题。

此外,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新增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清源路道路建设工程实际完成投资762.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22.66万元、待摊投资费用240.08万元。

根据报审资料,以上审计范围未含排水工程、建设用地费及补偿费(部分迁改工程除外)。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费用202.14万元

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下浮、多计工程量、工程量重复计取、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计取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多计建安工程费用202.14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费用202.14万元予以核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费用3.10万元

经对报审的待摊投资费用进行审核,本项目道路工程设计费用结算中由于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原因,造成多计设计费用3.10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设计费用 3.10万元予以核减。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规避工程变更带来的隐性损失,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并取得已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发票。

(三)完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四)结余资金及时上交财政。

五、整改落实情况

清源路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很重视,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结余资金已退回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日015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