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阳光小区周边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友源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参与,自2016年12月15日至2020年11月18日,对截止2020年6月30日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区住建局”)建设的中洲阳光小区周边市政道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中洲阳光小区周边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包括红线宽40米道路、红线宽20米道路和红线宽15米道路共3条小区周边道路,批复概算总投资6 813万元。
工程建设单位为区住建局,由昆明市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代建。工程包含道路、交通、照明、电力、绿化五个单位工程,道路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于2009年9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3月15日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2016年3月30日完工,2017年10月19日进行了道路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区住建局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能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在项目建设中贯彻执行。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单独建账核算、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应予纠正。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审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38 952 862.53元,审定金额为31 482 524.83元,审减金额为7 470 337.7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存在多计工程价款6 987 065.20元和多计设计费、监理费及代建管理费费用483 272.50元的问题,审计作出了对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设计费、监理费及代建管理费用予以调整的处理意见。
四、审计建议
(一)对审定的投资金额及相关的债权债务款项等,区住建局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调账工作。
(二)建设单应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五、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区住建局已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针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区住建局已经积极采纳。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