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面山绿化造林(面山示范造林)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10日,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联动面山绿化造林(面山示范造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附近面山,主要建设内容:人工造林约500亩、修建蓄水池、修建宣传牌2块。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对联动面山绿化造林(面山示范造林)项目造林作业设计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7〕51号)立项,项目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总投资估算948.55万元。
建设工程于2017年07月24日开工,2017年10月20日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该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了建设基本程序,办理了立项等相关手续,实施了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957.78万元,审定金额911.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83.73万元,待摊投资费用 28.07万元),审减金额45.98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应及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核算。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45.98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45.98万元予以核减。
(二)经审计,该项目会计核算未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未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资金支付未按项目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分类归集,致使项目支出不清晰。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应及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相关资料等进行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二)建设单位应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建设财务规定。
五、整改落实情况
联动面山绿化造林(面山示范造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很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一是按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二是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