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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3915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5 18:55
名 称: 盘龙区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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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0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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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30日,盘龙区审计局对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中的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双龙街道办事处金殿水库周边,项目建设包括新建d500-d200截污管1731m及附属设施,新建0.5m×0.5m污水箱涵614m及附属设施,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附属设施。

根据2019年4月30日区发改局《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9〕7号)立项,项目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总投资估算664.89万元。根据2020年9月16日区住建局《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金殿水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住建复〔2020〕34号),概算总投资631.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35.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0.49万元,工程预备费57.42万元。本项目于2019年7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5月19日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

(二)总体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金殿水库水体质量控制,对周边居民环境有一定有利影响。区水务局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要求建设,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但存在部分待摊投资费用不确认为区水务局负债、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金额列示错误、未按照概算批准标准开展项目建设、未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情况。此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多计设备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应予以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本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355.25万元,审定金额为324.30万元,调整多计金额30.9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38万元问题的处理

经审核,本项目由于报审结算工程量多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8.38万元。审计决定责令区水务局对多计工程价款8.38万元予以核减。

(二)关于多计设备投资19.55万元问题的处理

经审核,本项目报审设备投资——盘龙区海绵城市建设监测系统设备费用19.55万元。经检查,该投资支出不属于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建设的内容。审计决定责令区水务局对所报设备投资19.55万元,予以调整。

(三)关于多计待摊投资费用3.02万元问题的处理

经审核,本项目多计试运行期间电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等待摊投资共计3.02万元。其中:多计试运行期间电费2.07万元,多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0.95万元。审计决定责令区水务局对所报待摊投资费用中多计待摊费用3.02万元,予以调整。

四、审计建议

(一)区水务局应结清相关款项, 并及时完成各项账务处理。

(二)区水务局应按照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加强现场照片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环节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和存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三)区水务局在今后项目管理工程中,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应控制在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以控制建设成本和履行支出责任。设计须重新立项的,应及时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整改落实情况

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正在执行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