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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3924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5 19:05
名 称: 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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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0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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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的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属于改造工程,以大树营立交和金星立交周边老旧居民区为重点,对金星小区、金康园、金福源等片区部分老旧房屋实施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墙面粉刷、屋面防水处理、建筑楼道翻新、防盗笼整改等。根据《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立项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6〕30号)立项,项目责任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 500.00万元。

该工程的实施,提升和改善了市容环境,完善了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履行了项目报批、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该工程的顺利完成,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待摊费用、结余资金未上交区财政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2 059.64万元,审定金额1 585.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 429.06万元,待摊投资费用156.81万元),审减金额473.77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存在工程量多计,定额套用错误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建安费用472.62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建安工程费用472.62万元予以核减

(二)经审计,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拦标价编制费用多计并多支付1.15万元。审计决定对多计拦标价编制费用1.15万元予以核减,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收回多支付拦标价编制费用1.15万元。

(三)经审计,该项目到位资金相比,工程资金结余64.13万元。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将工程结余资金64.13万元上交区财政局。

四、审计建议

(一)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合理制定工程实施范围,按可实施的范围进行设计及编制项目概算,避免批复概算较大,设计成果未能全部运用。

(二)区城市管理局在支付设计费用尾款时,由于存在合同约定与区政府相关会议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向区政府报告后再行支付相关费用。

(三)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相关待摊费用结算审核,避免结算明细与结算金额不一致。

(四)区城市管理局在采用包干价合同时,应考虑包干内容是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减少较多的情况,合理设置相关计费基数。

(五)区城市管理局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尽快编制该项目竣工决算。

(六)区城市管理局应对项目相关资料等进行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区2016年城市景观提升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审计结束后,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