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18至2019年度党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党费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8日至5月22日,对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管理的2018至2019年度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区委区直机关工委)1个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区委组织部开设党费管理专户1个,负责12个街道党工委和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委宣传和社会事业工委、区委社会治理工委、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国企工委18家单位,共计22629名党员(其中在职党员8880人,离退休党员4126人,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等其他党员9623人)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为规范党费收支管理,盘龙区委组织部先后出台了《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盘组通〔2016〕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盘组通〔2016〕76号)、《关于印发<盘龙区区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组通〔2019〕75号),并下发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一册通》工具书。结合党建日常工作调研检查等,不定期对各单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各项规定,严格按规定将党费用于5项基本用途和6项补充用途,严格使用程序,党费使用都经集体讨论决定。每年按规定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党费使用情况,及时按比例上缴党费。及时制作下发《党费证》,如实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结合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市管党费使用情况公示,按年度对区管党费进行内部公示,接受党内监督,按月公示支部收缴党费情况。
(二)补交党费收支情况
1.2018年党费收支情况
区委组织部 2018年收到党费收入191.34万元,其中:市委组织部下拨13.35万元,本级交入177.99万元(含补交党费177.15万元)。截至2018年底党费支出376.06万元,其中:上缴党费(市委组织部)34.25万元,本级使用支出341.81万元。支出情况为:培训党员167.64万元、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27.72万元、订购开展党员教育相关资料、设备27.15万元、其他支出119.30万元(主要是下拨党建工作经费)。
2.2019年党费收支情况
区委组织部 2019年收到党费收入97.12万元,其中:市委组织部下拨35.35万元,本级交入61.77万元(含补交党费61.32万元)。截至2019年底党费支出189.15万元,其中:上缴中共中央组织部0.41万元,上缴市委组织部29.00万元,本级使用支出159.74万元。支出情况为:培训党员76.33万元、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45.59万元、订购开展党员教育相关资料和设备20.75万元、其他支出17.07万元。
(三)延伸审计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至2019年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基本情况如下: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开设党费管理专户2个,负责盘龙区政协党组、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等56家单位,共计1483名党员(其中,在职党员971人,离退休党员512人)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2018年党费收支情况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费收入共计40.87万元,其中:区委组织部拨款收入6.98万元,党费收入33.78万元,利息收入0.11元;支出共计48.72万元,其中: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0.30万元,订购开展党员教育相关资料、设备4.24万元,培训党员1.05万元,上缴区委组织部党费42.99万元,其他支出0.14万元。
2.2019年党费收支情况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费收入共计41.42万元,其中:党费收入35.84万元,利息收入0.18万元,纪委巡查问题整改退回党费收入5.40万元;支出共计12.82万元,其中:培训党员4.28万元,上缴区委组织部党费8.39万元,其他支出0.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组织部负责的党费管理和使用收支清晰,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补交党费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使用,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下拨资金,使用上做到重点突出、程序严格,但也存在党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按月在“党费日”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各党工委收到党员上缴党费之后,应及时足额按比例上缴区委组织部。
(二)严格按照规定在党费账户中列出清理收缴党费专门科目,实行专账管理。
(三)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会计科目使用、不同会计期间科目余额衔接需做到有延续性。
(四)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账本及时归档并装订规范;会计凭证封面要素填列完整;原始凭证签章齐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的相关审批流程执行。
(五)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应将业务量小、期末余额较少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确保党费收支核算准确。
三、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针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区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已全部采纳审计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