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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3933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5 19:19
名 称: 2020年度盘龙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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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盘龙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0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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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428日至720日,对2020年度盘龙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报情况

盘龙区制定了《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和收益收取管理两个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48号)等规定执行。

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主管单位为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为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位;盘龙区开展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区属企业有4家,分别为: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投集团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建投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区建投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其余三家公司均为国有独资企业。

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由区属四家母公司各自进行预算申报,并结合是否有以前年度欠交利润情况,最终确定当年应交利润收益额上报区国资委,由区国资委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局,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020年年初盘龙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其中:区国投集团公司131万元、区建投公司74万元,均为应交利润收入。

(二)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情况

盘龙区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由区财政局负责收取,区国资委负责组织、监督区属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区国资委提出申请,由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共计205万元,已于202071日前足额上缴区财政局国库,其中:区国投集团公司上缴131万元、区建投公司上缴74万元。企业上缴金额与预算编报金额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编报情况

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能根据盘龙区经营预算收入规模进行编制,不列赤字;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安排能根据盘龙区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相关情况确定。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万元,调出资金72万元,支出方总计20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转移性收入220万元,收入总计425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万元,上级转移性支出22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2万元,支出总计425万元,收支平衡。

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2万元,增长6.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同比增支153万元,增长81.3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转移性收入220万元,收入方总计4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1万元,向一级公共预算调出资金72万元,结转支出12万元,支出方总计425万元,收支平衡。

(五)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收益上缴情况

区国投集团公司和区建投公司是盘龙区开展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区属四家企业中较大的两家企业,分别有下属控股企业6家和4家,也是盘龙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申报的主要企业。审计组对以上两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收益上缴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

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时,区国投集团公司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31万元,区建投公司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74万元,两家企业均于202071日前将国有资本收益缴入区财政国库,按时足额的完成了资金上缴。

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区国投集团公司和区建投公司根据区国资委的委托对部份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两家公司2020年共收取20191-12月托管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租金1501.73万元,上缴相关税费及相关管理费用216.24万元后,实际收到税后租金1285.49万元。根据委托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入实行基数上缴、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其中1011.66万元已缴入盘龙区财政局,同时将剩余的273.83万元列入单位托管资产租赁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纳入企业经营利润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

区国资委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盘龙区时提出的“国资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抓整改,重落实,按相关要求对《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盘政办通〔20139号)进行了修订,草拟了《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应当依法缴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2021年上述两家企业根据区国资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已将2020年托管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租金收入依法纳税后全额上缴区财政局。

(六)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012月中旬,区财政局参照各街道已接收国企移交退休人员数,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19.91万元进行分配后拨入区属各街道办事处,统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审计组重点对金辰街道办事处和联盟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资金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

盘龙区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81号),两家办事处相应制定了本单位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压实了企业责任,更好的保障了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金辰街道办事处于20201211日,收到区财政局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经费28.72万元,截止2021630日,仅有金实社区报销辖区国企退休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咨询及疑点解答购买矿泉水支出0.02万元。至此,该项目资金实际结余28.70万元,资金结余99.93%

联盟街道办事处于20201214日,收到盘龙区财政局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经费42.10万元,截止2021630日,仅支付制作202011个社区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联系卡3000套共计0.45万元。至此,该项目资金实际结余41.65万元,资金结余98.93%

2021年,上述两家街道办事处均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纳入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相关考核指标,以确保项目预算有效执行。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及区属四家母公司企业能各自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完成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收益的收取和预算的执行等工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收益不“坐支”,能足额及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计划及时对资金进行拨付,推进了企业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不断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实力

二、审计建议

(一)结合区属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盘龙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

(二)加大对各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能高效、充分的发挥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区财政局、区国资委针对审计建议作出相应整改:

(一)制定了《盘龙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完成意见征求后将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再印发遵照执行。

(二)区国资委积极查找研究相关政策,并于2021817日组织召开第十二次工作推进会,传达《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常态化移交流程,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