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24日至10月13日,对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个部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底实施“放管服”改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权责清单制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法不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事项”的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局于2019年9月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牵头组织全区相关单位进行“权责清单”梳理。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于2020年4月、11月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2021年继续按照上级相关单位的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并进行梳理核查。今年1月,区城管局因上级文件要求,对事项编码进行调整,区政务局及时对事项编码调整予以确认并于1月底对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布;2021年6月,对全区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核查过程中,发现未对外进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区政务局及时对其下达了梳理权责清单的通知,并于7月初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和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1.在落实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盘龙区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着力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体系。根据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材料清单、严格办事时限的要求,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围绕审批服务减时限、减材料、减次数,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联审批、联动办理、“容缺受理”等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对各单位的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让各项便民利企政策落到实处。
区政务服务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制定了年度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聚焦省、市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情况方面
2020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实施,《清单(2020年版)》紧密衔接“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在保持清单本列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
盘龙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履行市场准入职责,以不断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为着力点,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3、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情况方面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坚决杜绝“只放不管”、“只批不管”的现象出现。2019年7月5日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员单位增加至26个部门,除盘龙区政务局、盘龙区科信局报告无监管事项清单外,其余24个成员单位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
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方案等重要文件,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1年度)》和《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抽查类别、抽查事项进行了明确,确定了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确保了规范、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公示系统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涉及检查事项的科室严格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及时将检查结果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备案,并做好档案的录入和管理。
4.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情况方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6月,“盘龙区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这是云南省县区级市场监管系统层面首家推出的智慧监管系统。该系统平台提供了智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基础服务、规范化移动智慧执法系统功能服务、企业、消费者、监管方交互平台服务、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服务、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民商自治+有效监管系统功能服务、人工智能(生物识别、智能助手、法律挖掘、机器学习)平台功能服务、电商监管系统功能服务、智能终端管理系统服务、互联互通平台功能服务、明廚亮灶系统功能服务、数据指挥中心平台(调度指挥中心+数据指挥中心)功能服务等功能,基本涵盖了市场监管职能的需求,随着监管数据的不断积累,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的效能将得到极大提升。
二、审计建议
(一)建议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0号)的要求,应尽快将区人防办的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纳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二)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完善系统,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规范网上审批。
三、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针对审计建议区属各部门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进行了专项整改,目前区人防办已完成“工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按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的管理规定,实现“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