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对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区机关事务局属于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主管部门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7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房产基建科、保卫科、综合科、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24人,设有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核定车辆编制23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22人,实有车辆23辆。
本次审计主要涉及单位预决算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存量资金、资产及债权债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审计结果表明,区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预算编制完整,决算报表账账相符,预算按照批复执行且执行率高,贯彻落实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三公经费比2019年压减了53%无隐匿列支及转嫁摊派情况,进入区级部门项目库的项目均已编入部门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并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开展绩效自评,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也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代收代缴性质资金
虚增了本单位费用及债务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其他应付款-暂收款-代扣代缴”科目余额1,567,450.56元均为历年发生的代收代缴性质款项未上缴财政,由于支付该部分水电费时使用本单位预算专项资金,收回业主交来费用却长期挂账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使用,以上托收代付水电费性质为代收代缴款项不属于本单位费用,不应列为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导致虚增了本单位费用支出的同时,虚增了本单位负债。
盘龙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应将1,567,450.56元上缴财政,同时调整有关预算科目。
三、审计建议
(一)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严格划分收支与往来款的界限,加强往来款项核算管理及清理结算,对应缴未缴的预算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不得长期挂账。
(二)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
四、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已将1,567,450.56元上缴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并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