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9-28 17:39
名 称: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17:39
字号:[ 大 中 小 ]

目录

一、摘要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三、绩效目标

四、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五)组织实施

五、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六、主要经验做法

七、存在的问题

八、改进措施及建议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摘要(2000字以内)

一、部门概况:组织开展辖区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规范管理;负责质量综合和商标管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加强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街道和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商品价格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2.年度重点工作:企业登记工作、企业信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量和特种设备监管,市场整治及行政执法工作。3.2021年我部门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8.09万元,调整预算数8306.33万元,其他收入557.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7.47万元。2021年我部门实际支出89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3.42万元,项目支出3130.96万元。2021年结转结余217.0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24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864.11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377.85万元,含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53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3.51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7.96万元,含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313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70.12万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60.84万元.4.2021年预算执行率为98%,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预算项目有效开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1.评价结果。我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9.30分,评价结果为优。1.评价结果。我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9.30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梳理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定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2)为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我部门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基本支出定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同时召开本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会议,由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或中长期工作目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财务科汇总项目支出预算报局党委审批。(3)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支出。(4)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同时选取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实施对项目的动态监管,对执行出现偏差的项目予以纠正。

2.存在的问题:年初预算经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采购政策的变化,会导致在编制预算时本应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变为不需要政府采购,导致编制的采购预算与执行有差异。

3.改进措施及建议:(1)加强培训和学习,参考往年项目的执行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地预估项目绩效目标及成本。(2)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及时向财政申请预算调整。(3)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更加充分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

                                   

正文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行政人员编制167人,事业编制53人。年末实有人数:行政在职人员159人,事业在职人员50人。设有17个内设科室,1个行政执法大队,12个街道派出机构,3个所属事业机构。

(二)部门职能。

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为: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2.组织开展辖区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4.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5.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规范管理,盐业行政管理工作。6. 组织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7.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8. 负责质量综合和商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规定和质量考核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组织推动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名牌名品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商标、名牌名品和标志的保护,查处质量违法行为。9. 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产品质检机构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查处认证违法行为。10. 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检验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1. 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12. 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13. 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加强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街道和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区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区级计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4. 负责辖区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16.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17.承担上级交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施策,精准对接,全面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企业最快两天可营业,开办时间再压缩,释放创业活力,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3746户,其中企业56112户,个体工商户57543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新增市场主体22521户,其中企业9879户,个体工商户12628户。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2021年开办企业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登记窗口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扎实推进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先照后证”改革、“企业简易注销”、“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窗通”、“电子营业执照发放”、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多项改革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2. 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企业监管更加规范

认真做好2021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安排,全局上下一心,加强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有效措施,全力落实年报工作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年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截止2021年6月30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取得了2020年度企业年报率92.34%,名列昆明市四城区第一的优异成绩,受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通报表扬。2021年,共计立案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1557户,起到了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年报虚数,有效清理“僵尸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后续市场监管夯实基础,为政府客观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盘龙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3. 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021年我区被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列为A级,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目标任务,全区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结果达标,达到了82.99%。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次,以餐饮集中区、游客集中区、城乡结合部、各种群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供餐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凉卤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散装白酒、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火锅食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排查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保障盘龙辖区内市民饮食安全。大力推进“净餐馆”,工作全力推广“餐饮安心码”。利用好餐饮“安心码”平台,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考试为突破口,逐步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按照省局要求安装餐饮“安心码”企业端,打印张贴公示餐饮“安心码”。要求餐饮服务主体公示证照、完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信息,做好自检自查,引导消费者扫码(餐饮安心码)点评。按照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了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对照创建验收标准开展了餐饮服务环境全改善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示范先进创建活动。

5.加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 检验检测中心共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中药饮片26批次,中成药18批次,化学药5批次,抗生素6批次),抽检合格率96.4%。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疫情防控药品供应及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口罩质量监管、防治艾滋病医疗器械等专项治理行动。

(2)加强疫苗监管,全面防控疫情。一是开展疫情防控药品供应及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08家次,督促386户药品零售企业注册、使用“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微信小程序,两级监管摸排检查,逐步排除具体问题;二是对5家医疗机构进行疫苗监督检查;三是持续对辖区内的8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涉及试剂和耗材的采购渠道、供应商资质,配送、存储和使用情况,9月16日召开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约谈会。

6.开展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1)实施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打造示范引领。一是市场硬件设施整治提升,完成19个市场提升改造。二是建设智慧化农贸市场,引入智慧农贸市场监管平台,前端实时公示商品、价格、商户等信息,后台数据收集,消费者可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和可追溯。三是实施农残检测“智慧化”保障菜篮子安全。引进农产品智慧检测,对农贸市场每日农残检测试纸赋码,一卡一码,检测结果上传系统,同时在盘龙智慧监管系统和企业系统中亮码公示。第一批128800份试纸以及合格证打印机等相关设备配发到32个市场,集中培训完成,基本形成信息可共享、源头可追溯、数据可定位、风险可防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2)积极实施“智慧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一是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19年9月开始,投入446.7万元,逐步建设“盘龙智慧监管系统”,以软硬件的科技力量,现完成中心建设以及29个农贸市场视频信号的接入。逐步实现利用视频监控、智能识别、线上取证等技术, 在现场完成电子签名、证据上传、现场检查笔录和法律文书。二是建立盘龙农贸市场智慧系统值守机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辖区市场监管所,由辖区所及时整改。

7.打造知识产权良好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提质增量成效明显

(1)2021年1至8月我区授权专利2359件,其中发明专利248件,截至2021年6月,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1588件,商标申请注册件数大幅提升。审核推荐8家单位申报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1个。组织有关企业参加2021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推荐9家企业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组织辖区有关企业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运用能力提升培训,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年内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家,截止目前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达13家,全区知识产权各类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达到25家。

(2)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在同德广场打造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主题宣传广场并举行揭牌仪式,产并同步在同德昆明广场商场、昆明广场269写字楼分别设立知识产权非诉讼维权服务站、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零距离便捷服务。二是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系列活动。召开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组织全区20家成员单位在同德广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盘龙市场监管”、“盘龙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报道。三是实施知识产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机关“五进”活动,营造知识产权良好宣传氛围。四是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建设,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走访辖区部分大型市场、商超、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商议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点)事宜。

8.强化推进计量管理,不断规范计量监管

2021年8月10日至9月30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对盘龙区集贸市场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此次工作总计完成33个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检定,总计检定计量器具4390台(含公平秤71台、商户经营秤4319台)。其中,合格4248台,不合格132台,检定工作合格率为97.13%。从本次检定结果来看,盘龙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准确率总体稳定,合格率呈上升趋势。

9. 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021年我局开展了两次特种设备演练活动,分别为6月和10月举办了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暨电梯知识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此次演练,普及了社会公众的应急常识,增强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也使我们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到达了预期的目的,同时向消费者发放了200多份《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册,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乘梯,文明乘梯意识,以达到减少电梯使用的不安全行为,正确应对电梯突发故障的目的。

10.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有力保障群众日常生活。

(1)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创建情况。我局共创建2624家承诺单位,由我局牵头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商圈经营户代表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昆明”“我承诺 你监督”授牌仪式。

(2)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情况

以维权为保障,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更加便捷有效处理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共新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51个,新聘请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34名。

(3)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先后4次召开了“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工作推进会,开展约谈会6次。139家企业、226人参加约谈会。

(4)开展宣传引导、氛围营造。针对预付卡消费、教育培训机构、选购保健品、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屋装修等行业不正之风即时发布消费警示共14期,同时发放“放心消费在昆明”宣传材料10000余份,开展活动中共接待群众2600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61人/次,发放环保袋1000余个。7家新闻媒体先后为相关活动进行了舆论宣传和报道,微信公众号采纳发布相关活动报道24条。

11.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部门管理制度。

本单位设立的部门管理制度包括《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制定了《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单位还设有《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控制度》。各业务部门履职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及专项业务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我部门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8.09万元,调整预算数8306.33万元,其他收入557.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7.47万元。2021年我部门实际支出89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3.42万元,项目支出3130.96万元。2021年结转结余217.04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24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864.11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377.85万元,含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53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3.51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7.96万元,含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313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70.12万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60.84万元。包括: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支出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1万元,为知识产权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5.03万元为省、市下拨知识产权强县工作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3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6.12万元,包括业务大楼运行维护费223.62万元,协理人员经费212.5万元。

3.市场主体管理102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9.05万元,企业登记工作经费73.05万元,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经费98.83万元,2019年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以奖代补”经费40.70万元,2020年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以奖代补”经费590.40万元,新开办企业刻章费166.08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54.55万元,为区政务局拨盘龙区免费刻制印章经费。

4.市场秩序执法支出27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1.48万元。包含消费者协会补助经费2.67万元,市场监管工作经费2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6.76万元,法制工作经费1.97万元,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69.38万元,申投诉工作经费7.29万元,价格监督经费4.10万元,公平竞争审查5万元,新增资产配置经费5.27万元,制式服装采购67.04万元。

5.质量基础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55万元,为计量工作经费32.55万元。

6.药品事务1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4万元,包括药品事务监督管理3.6万元,不良反应工作经费7.74万元。

7.医疗器械事务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0.4万元,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0.4万元。

8.化妆品事务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6万元,为化妆品监督管理5.56万元,用于化妆品抽检。

9.质量安全监管1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0万元,包括特种设备工作经费1.6万元,质量强区工作经费8.6万元。

10.食品安全监管26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8.40万元,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2.48万元,食品安全委员会经费225.42万元(其中食品安全抽检211.42万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5万元。

1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1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05万元,包括非公党建工作经费22.35万元,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万元,2020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94万元,2021年集贸市场以奖代补经费93.77万元;非财政拨款91.31万元,盘龙区个私协转拨2017-2019年贷免扶补工作经费6.62万元,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工作拨联合工作经费38.24万元,青云街道办事处1.9万元,茨坝街道办事处11.78万元,金辰街道办事处拨工作经费12.61万元,区发改局拨2020年稳增长扶持资金19万元,金辰街道办事处拨人大换届选举经费0.5万元,区卫健局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建设单位创建经费0.2万元,区卫健局拨爱国卫生7+1专项经费0.47万元。

12.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0.36万元,包括知识产权扶持经费51.46万元,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服务经费148.90万元。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95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支出9.95万元,为区卫健局拨疫情防控资金。

14.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72.47万元,2021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数为492.91万元,实际实行采购金额478.1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7%。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原因为根据2021年政府采购目录,年初预算的印刷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中,同时2021年新增加了制式服装采购费用。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5.27万元,截止至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147.45万元,其中房屋价值4565.40万元,车辆608.29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抽检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开展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市民风险防范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证辖区食品安全。2.完成质量强区目标任务,全区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大质量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实现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3.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努力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盘龙经济,更好地为盘龙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4.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和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                            

(二)部门具体计划目标

1.保障人员、机构正常运转经费。

2.完成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 完成质量强区目标任务,撰写质量强区报告。

4.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企业年报率。

5.通过对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查,进一步了解辖区化妆品及药品的使用安全情况。

6.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7.通过对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进一步打击农贸市场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规范公平公正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2.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2021年度的全部财政资金。评价时段为2021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组织实施:财务科收到区财政局下发的绩效自评文件后,组织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财务科拟定本单位2021年度绩效自评通知下发至各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财务科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依据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出具评价意见。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我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9.30分,评价结果为优。

2.主要绩效。

(1)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目标任务。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与云测、商测、孚尔公司签订委托抽检协议,抽检2708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86%。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3746户,其中企业56112户,个体工商户57543户,2021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盘龙区新增市场主体22521户,其中企业9879户,个体工商户12628户,有效地促进了盘龙区经济发展。

(3)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企业年报率为92.34%,名列昆明市四城区第一,并受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通报表扬。随机抽取盘龙区1676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抽查检查对象,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了公示。

(4)圆满完成质量强区的工作任务,撰写质量强区报告。

(5)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演练,辖区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率为0。

(6)完成33个农贸市场4390台计量器具的检定,进一步打击农贸市场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规范公平公正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具体绩效分析。

A.部门决策(35分)。

A1部门目标(12分)本部门按照《昆明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方案设立部门目标,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符合本单位三定方案中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符合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紧扣职责职能,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明确,目标的设定细化,产出指标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与年度任务相对应,与年度资金相匹配,共得分12分。

A2部门职能(10分)部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职能,且部门年度目标的设定与部门职能相匹配,突出部门工作重点,部门设有《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文件,明确了部门各科室的具体职责,得分10分。

A3资源配置(13分)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以2020年11月在职人员人数为基数,结合区级基本支出预算定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合理,项目支出预算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求编制,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报财政审批。单位内部设有《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岗位设置方案》,根据部门的工作人员设置人员数量,办公资源配备合理且公用经费保障充足,预算安排能够满足单位重点项目的实施,得分13分。

B. 部门管理(20分)

B1预算管理(6.8分)本部门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4949.02万元,调整预算数5788.16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5773.4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74%,项目支出预算数1129.07万元,调整预算数3333.26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2435.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4%,低于95%,扣0.2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86%,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9%,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16%,结转结余控制率为84%,得分6.8分。

B2财务管理(6分)本单位制定有《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开支相关经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无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单位内部制定有《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驻局纪检组负责对全局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总得分6分。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编制数2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20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2%。单位内部设有《盘龙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勤及事业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劳务派遣和临时用工人员管理的规定》,年终根据考核办法对各类型的人员进行考核,得分2分。

B4资产管理(2分)单位内部设有《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在用率达95%以上,得分1.5分。

B5业务管理(3分)单位内部设有《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政府采购符合采购流程及手续。单位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通报,同时选取部分资金使用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得分3分

C部门绩效(45分)

C1部门产出(18分)2021年我区被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列为A级。抽检2708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86%,有效地保障了我区的食品安全,2021年企业年报率为92.34%,名列昆明市四城区第一,并受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的通报表扬。随机抽取盘龙区1676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抽查检查对象,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了公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3746户,其中企业56112户,个体工商户57543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盘龙区新增市场主体22521户,其中企业9879户,个体工商户12628户,有效地促进了盘龙区经济发展。政府采购执行率97%。总得分18分。

C2部门效果(21分)2021年全区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案件查处率达到100%,2021年窗口办理盘龙区新增市场主体22521户,有效促进了盘龙区经济发展,群众对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满意度95%,2021年食品安全群众调查满意度为82.99%,总得分21分。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2021年我部门各业务科室参加了省、市、区级组织的各专项业务培训,2021年我部门按时限、按规定内容及时公开了2021年预算及2020年决算以及绩效信息,信息实现共享,我局2021年制定了《盘龙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以及《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勤及事业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提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总得分6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梳理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定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2.为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我部门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基本支出定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同时召开本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会议,由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或中长期工作目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财务科汇总项目支出预算报局党组审批。3.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支出。4.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同时选取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实施对项目的动态监管,对执行出现偏差的项目予以纠正。

六、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经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采购政策的变化,会导致在编制预算时本应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变为不需要政府采购,导致编制的采购预算与执行有差异。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培训和学习,参考往年项目的执行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地预估项目绩效目标及成本。

2.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及时向财政申请预算调整。

3.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更加充分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