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24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24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年10月9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部分高原湖泊规划管控不力,过度开发(50-24) |
整改目标 | 以规划为引领,强化空间用途管控。 |
整改措施 | 1.完成盘龙区国土空间规划。 2.将市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体边界,上图入库。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盘龙区按上级要求全面开展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已初步完成四个专题编制。《盘龙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分析和未来风险评估》及《盘龙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两个专题已完成意见征询并召开专家评审会;《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按市级部门安排部署,区级采用市级成果;《盘龙区“十四五”时期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已上报区政府。科学划定盘龙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7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第3次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工作要求,盘龙区“三线”试划(二上)成果已于8月6日汇交上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2022年9月6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视频调度会要求,对“二上”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9月27日汇交上报“三上”成果。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余春 联系人:陈姝含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段琪昌,0871-63175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