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210-61947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4 16:2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4 16:24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我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规划、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性相关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定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缺陷人口出生数量。

9、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研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建、群团以及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计生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6、拟定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7、承担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

18、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直属单位。

19、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约1.57亿,完成市级任务数62.8%。目前,已将昆明市延安医院“超声图像装置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共计1265万元)、昆明市中医医院“CT、DR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共计646万元)相关资料上报统计局,在2022年1月1日填报入库,未纳入2021年任务数。

(2)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完善措施,优化许可准入服务。二是做好医疗机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三是圆满完成2021年“双随机”工作监督监测指标。

2、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

①2021年,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1.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67‰,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前筛查率97.16%,妇女常见病筛查率97.5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81.03%,新生儿代谢性筛查率98.55%,听力筛查率98.72%,农业人口住院补助53人。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我区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仍然控制在任务指标范围内。

②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发展。2021年实际下达我区无偿献血任务8460人,在区政府正确带领和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新增新迎新城移动献血服务点,区献血办共组织24家成员单位开展无偿献血专题活动35次。2021年我区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数为6980,任务完成率为62.51%

③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第一剂接种1004703针(含3-11岁人群87961剂),已完成第二针剂接种991275人(含3-11岁人群66644剂),完成第三剂接种270869人,康希诺第一剂91000人,第二剂4427人,累计接种2362274针,及时完成了市下达的疫苗接种任务。

3、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㈠精准施策,做好疫情防控重大工作

盘龙区卫健系统严格贯彻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等常态化管理要求,全员上岗联动,在防疫的主战场为辖区居民筑牢疫情防控健康屏障。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本土聚集性病灶,未出现陆路边境、航空口岸输入性二代病例,医疗机构未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无院内聚集性病例发生。

⑴.抓牢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关于调整充实盘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健康证、环境卫生、公共用品用具洗消情况等方面。四是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亮码、定期消毒等措施,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规定,对该集中隔离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五是做好重要时间段、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等工作,全方位织密织牢疫情防控防护网。六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摸底调查,及时统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认真落实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七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目前我区疾控中心和区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的能力。八是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医疗现场救治保障任务。

截至2021年12月29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共计投入1600万元,筹集一次性医用口罩24.8万只,N95口罩27000只,护目镜534个,防护服4041套,额温枪设备572台;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888户次、公共场所23188户次,累计监测采样5457份,派出1名卫生监督员、8名医护人员支援边境疫情处置工作;完成全区近60个疫苗接种点950次医疗现场救治保障任务。

⑵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第一剂接种1004703针(含3-11岁人群87961剂),已完成第二针剂接种991275人(含3-11岁人群66644剂),完成第三剂接种270869人,康希诺第一剂91000人,第二剂4427人,累计接种2362274针。

(二)抓住关键,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医疗资源持续增加。全区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44家(区卫健局审批603家),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2023人,总床位7631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9.02张。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全年诊疗人次为553.6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6.39万人次,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1.51%,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 11.7 天。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量为42.46亿元,总收入为44.36亿元。三是着力筑牢乡级卫生服务网底。按照省级补助标准(200元/月/人),将2021年度省级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00%落实到乡村医生个人,目前全区102名乡村医生,14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7人购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1人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服务行活动。在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服务行活动”,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了服务质量。目前,我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阿子营街道卫生院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甲级卫生院,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成功创建省级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

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设。盘龙区人民医院远程医疗覆盖到全区7家乡镇卫生院,并向村卫生室延伸,有效确保了区、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保持动态达标。二是扎实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类20种大病专项集中救治的实施方案》,确定辖区10家医疗机构为区级健康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组建区级重大疾病救治专家组,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目前,我区大病专项救治率已达到99.66%。三是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义诊活动。以“健康大篷车”巡诊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义诊活动。截止目前,开展巡诊活动20次,精准诊疗1437人次,免费发放8万余元药品。四是持续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工作,优化签约服务团队,提升签约居民满意度,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截至目前,在签约状态的建档立卡人员5093人(水源保护区3429人、城区外地1664人),履约率100%。

(四)真抓实干,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

一是重点推进“双提升”项目。目前,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征地进入试桩工程阶段,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室内建设已完成94%,预计2022年3月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目前,龙泉卫生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青云社区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征求财政资金意见。

(五)深化医改,改革项目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区人民医院组织建设,健全区人民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和药品耗材合理利用。二是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处置。及时成立盘龙区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盘龙区医疗机构,提升全区药事管理水平和质量,并在2021年9月依托区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合理用药8家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六)扎实有序,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区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内在签居民283830人,履约239533人,履约率84.39%,人均履约次数2.86人次。二是加强慢性病服务管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累计建档并管理高血压患者41348人,建档并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4022人,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 86933人,完成自理能力评估40598人,体检31929人。三是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截止9月,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1070例(无甲类传染病),对辖区幼儿园、学校进行了314次现场流调和消毒指导。四是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2021年盘龙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要点》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前,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感染者治疗率、感染者治疗有效率达90%及以上。五是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辖区11家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数据完成网络上报、指导企业完成当年的申报工作。六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完成一支30人的卫生应急队伍(有A、B角互补),目前已完成15万元卫生应急物资设备采购。

(七)规范管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到位

一是有序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区孕前优生检查702对,婚前医学检查6634人。二是规范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不断强化对助产医疗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质量。截至11月30日,全区建立围产保健手册3184人,完成地中海贫血筛查114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3例。三是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截至2021年11月,完成门诊入托体检11000人,幼儿园定期体检23000人,幼师体检4631人。四是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截至2021年5月,已备案4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育机构),对2家托育机构进行了卫生评价。

(八)强化监管,卫生行业秩序得到规范

一是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执法车辆80台次,处罚30起非法行医。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监督完成453家,关闭38家。

(九)巩固成果,不断完善中医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成盘龙区人民医院游元鸿名医工作室建设,积极推进传统医学师承工作。截止2021年10月,我区共有88名师承人员进行中医师承备案,有14名人员通过2019年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项目建设。我区联盟、茨坝、阿子营和滇源等卫生院将各个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的综合服务模式,建设成为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馆。

(十)利导惠民,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截止9月30日,全区共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2168本、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630本,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109本。二是严格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审核办理2021年符合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215人,符合享受市级特别扶助1215人,符合享受奖励扶助对象1270人;审核办理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103人,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79人。

(十一)加强协调,老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

一是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联盟街道小坝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加快推进盘龙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4家公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以开设老年医疗、照护、保健等为老服务项目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及养老服务建设。3家养老机构在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登记注册,8家第一批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完成申报审核工作。四是开展“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试点工作。在滇源街道对1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优质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

(十二)引领示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成立盘龙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常消毒”行动,2021年共抽检3297家公共场所,抽检率达52.65%,“八类”重点场所抽检率103%,微信“常消毒”小程序注册率100%。三是积极开展“众参与”行动,辖区112个单位23107人次参加了星期五大扫除活动,全区设置宣传标语4560余幅,各类宣传栏、宣传橱窗209块,印制张贴宣传海报7万余份,通过新媒体对外宣传报道800余(篇)条。二是抓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盘龙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在管理落实长效机制上,围绕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梳理,结合各专项组复审工作指标、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全面梳理排查短板弱项,多渠道、全方位发动宣传,有力有序推进迎接复审各项工作。7月13日-16日,国家暗访组对昆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最终以834.60分高分通过了国家暗访。

(十三)注重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成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工作,积极推进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人才之光”、“国贴”、“省突”、“市突”等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自我区实施“人才之光”战略项目以来,盘龙区人民医院的基层医生产前超声筛查技术培训项目、子宫输卵管造影项目、慢性疼痛性疾病冲击波治疗项目、人工关节置换手术治疗关节病损项目、PCCM呼吸支持治疗项目、肺部结节诊治人才培养计划均通过评审并获得项目资金支持。一人入选2021年度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千工程”,一人入选盘龙区“万名人才兴万村”专家。

(十四)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开展献血月专题活动20次,开展世界献血者日、“热血送温暖、义诊筑健康”宣传活动2次。截止10月22日我区无偿献血2737人,献血量85.13万毫升。

(2)GDP支撑性指标任务。按照统计部门确定,我区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1家营利性指标企业为:昆明市昆卫医疗卫生洗涤中心。截止10月该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为:-1.56%。

(3)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约1.57亿,完成市级任务数62.8%。目前,已将昆明市延安医院“超声图像装置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共计1265万元)、昆明市中医医院“CT、DR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共计646万元)相关资料上报统计局,待2022年1月1日填报入库。

(4)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完善措施,优化许可准入服务。优化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限,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贯彻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将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取消二次供水年检,减少群众负担。

二是做好医疗机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式”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简化办理手续,全年共受理各类许可944件,办结率100%。办理卫生许可证846户,标准建档率100%。

三是圆满完成2021年“双随机”工作监督监测指标。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二次供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的“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总数456家,任务关闭38家,监督完成率99.34%,任务完结率100%。

(5)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2021年,完成区政府办、市卫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政法委和街道办等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92次,派出救护组医务人员408人次,救护车126辆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中: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75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99.79万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8.19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资金22000万元;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800万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037.82万元等项目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盘龙区文旅局拨省拨集中隔离观察经费100万、盘龙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拨新冠防控经费500.96万元等。

。

2021年

本年总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39,757.98

39,099.79

658.19

2020年

本年总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13,449.92

13,449.92

0

增长比

195.60%

190.71%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9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95万元,占总支出的1.63%;项目支出38,28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8.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5,467.08万元,增长189.4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资金22000万元;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800万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037.82万元等项目收入。

2021年

本年总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38,913.54

632.95

38,280.58

2020年

本年总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3,446.46

695.3

12,751.16

增长比

189.40%

-8.97%

200.2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5万元,减少8.9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计划生育流动专管员劳务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8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9.4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资金2200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大幅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等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类项目3837.82万元。

2、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资金支出22000万元

3、行政事业类项目12,442.76万元

(1)爱国卫生专项经费 (纳入重点绩效项目)

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租车、材料汇编4.76万元、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病媒生物防治受审点应急消杀18.43万元、病媒生物56.26万元,区级合计支出79.45万元;昆财社〔2021〕92号200万元,2021年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常消毒工作经费130万拨疾控,拨各相关单位70万元,上级支出200万。以上合计支出284万元。

(2) 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重点绩效项目)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强化乡村医生规范执业能力,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及考核9.94万元,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经费10.08万元,乡村医生考证奖励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100万元,村医定额绩效管理211.57万元,以上合计支出333.59万元。

(3)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重点绩效项目)

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老龄工作事业发展,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抓好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坚持宣传教育的经常性,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项目合计金额:98.24万元,其中春节、敬老节、重阳节活动慰问59.74万元,“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6.5万元,“医养结合”补助资金20万元,老年优待证制证经费2万元,老龄工作宣传10万元。

(4)卫健事业宣传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年内依据工作目标责任,开展卫生、计生,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做好妇幼健康、卫生、计生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教育、宣传等基础性工作,从而顺利开展业务,2021年教育培训0.743万元,宣传品制作10万标项目合计:10.743万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重点绩效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分别用于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保障、艾滋病防治、关爱妇女儿童健康等,各项工作均已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用于全区传染病防治、疾病监测、疫情处理、计划免疫、健康教育、食品卫生质量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各项工作均已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2021年共支出6,039.44 万元(采取按季度预拨,次年结算方式)。

(6)卫健综合大楼运行专项经费

为保障卫健综合大楼正常运转,2021年支出45.68万元。明细如下:大楼水费(垃圾清运)0.633万元、保洁服务及劳务派人员费用23.1万元、电梯维护保养费、检测费1.26万元、大楼日常维护及食堂水电维护11.75万元,食堂补助6.27万元,档案整理1.976万元,办公桌椅0.38万元,其他0.311万元

(7)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

2021年防艾宣传品制作15万元,美沙酮治疗15万元,艾滋病安全套推广工作经费2万元,防艾拨办事处23.2万,拨区疾控中心19.12万元艾滋病扩大检测,区级合计74.32万元;昆财社〔2021〕19号12万元市级,拨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艾滋病项目工作,共计86.32万元。

(8)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2021年区级105万元,区医院100万元;5万精神防治医院;上级补助,昆财社〔2021〕67号中央100万元,昆财社〔2020〕152号20万元(绩效评价),均拨区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9)中医发展补助专项经费

2021年支出31.5万元,区级12万元拨阿子营、滇源卫生用于中医建设(设备及办公),上级昆财社〔2021〕18号10万元拨联盟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补助,0.5万拨区医院中医健康建设补助;昆财社〔2020〕258号9万元,拨区人民医院用于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费。

(10)盘龙区水源保护区“大篷车”巡回诊疗经费

通过按计划到水源区巡回开展送医送药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看上专家号,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群众“病有所医”、“病有良医”,全面提升水源保护区居民幸福感,体现“你为人民守护环境,政府为你守护健康”的民生宗旨。2021年当年项目发生支出24万元拨付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拨区人民医院由其具体实施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23%。与上年对比增加3,38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老年福利及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3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161.99万元,公立医院275.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43.92万元,公共卫生12861.43万元,中医药31.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399.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06万元,医疗救助34.97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3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2.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0万元,下降7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7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83.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占72.18%;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27.8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事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事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专管员经费自2021年起,下沉至各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不再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03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2.39万元,固定资产171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10.61万元,无形资产23.21万元,其他资产118.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9.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30.08 

3162.39 

1714.93 

1664.78 

4.63 


45.52 


1010.61 

23.21 

118.9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决算公开2022102003190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