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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10-66545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4 17:00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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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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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政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制定和规范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做好区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4.持续深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5.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区级有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6.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建设盘龙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负责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等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组织联合勘验等。组织开展联合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区级重点投资审批事项会商汇办和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8.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并监督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全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当事人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公告及管理;负责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9.负责推进盘龙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督查政务服务分中心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10.管理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盘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龙区投资服务中心、盘龙区党群服务中心。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策并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盘龙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盘龙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盘龙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电话回访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强化考核监督,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全区目标考核。

(2)设立营商环境助力站

在恒隆广场创新设立全市首家“营商环境定点服务站”,即营商环境助力站。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方式,为楼宇、商圈企业和员工提供“政策咨询、现场专办、帮办代办、会商联办”的“套餐式”服务。

(3)组建营商环境服务队

牵头组建一支营商环境服务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企业开办、税务登记、社保、医保”等系列专题座谈,建立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长效反馈机制。

(4)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政企互动新机制,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路,让部门多办事少没槛,做到企业哨声一响,部门马上有回音,切实解决好企业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通服务企业“最后—公里”。2021年已召集“部门报到”会商汇办2次,涉及5个项目,为企业提供了50余次咨询,为辖区多家企业解决了政府采购、招标服务、停车难等系列难题。

(5)推进“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从全区各领域选聘2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紧抓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5月28日,组织召开2021年营商环境观察员首次座谈会,围绕盘龙区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整改——跟踪问效”的闭环模式,有效促进政企沟通,不断扩大影响范围,使营商环境得到提质、优化。

(6)推行新开办企业电话回访制度

2021年3月出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电话回访制度(试行)》,每月对新开办企业开展电话回访,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企业困难。

7.开展“以案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根据市营商办《关于转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曝光的影响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的函》的相关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曝光的12个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目前盘龙区不存在反面典型案例中类似的情况,但积极开展自检自查,以服务窗口为单位,摸底和梳理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涉及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并形成数据库,对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对号”动态管理。

8.加强营商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民主监督。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座谈会,就企业办理公章、消防审批验收、招商引资等方面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交流探讨,收集意见建议。二是打造新型监管模式。建立全省首家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平台,制定2021年盘龙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8项,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12次。盘龙区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三年达91%以上,居全市主城区第一。

2.优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一是“一网通办”。制定《盘龙区全力提升“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目前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中,盘龙区网上可办率达98%,全程网办率达95%,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7%。二是“掌上通办”。制定《盘龙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常态化工作方案》,在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商场等地进行宣传推广。三是“一次办成”。落实各主题集成服务项目办事指南的完善,对办理过程、审批流畅度、事项能否正常办结进行认真研讨。四是“全市能办”。开展基层28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昆明试点“全市能办”工作。五是“跨省通办”。采取“跨清单、跨区域、跨层级”服务模式,盘龙区可办理“跨省通办”事项共102项。目前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中互联网端已设有“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已设置1个“跨省通办”专窗。

(2)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一是设立退役军人养老保险“一站式服务”专区。配备专人办理退役军人及未就业随军家属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实现退役军人社会保险“一窗办、打包办、联动办、快速办”。二是使用“AR”智能眼镜,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设置聋哑人士无障碍服务专窗,使用“AR智能听说翻译眼镜”等相关设备,为到中心办理事项的聋哑人士提供爱心服务,同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及学雷锋志愿者学习常用手语,及时为聋哑人士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在政务服务中心各片区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优先咨询、优先办理服务。增设“老年人服务专窗”,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四是建设“社银一体化”服务专区。实现人社业务和银行业务“一站式”办理,20多个高频政务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五是加强盘龙区不动产中心管理。复制政务服务局已成熟的管理模式,规范盘龙区不动产中心政务服务行为,健全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完善窗口及进驻部门(人员)考核考评措施,强化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六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当天,我区通过“告知承诺”现场为企业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七是疏通投诉渠道。推行“好差评”工作,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

(3)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能力

一是推进“中介超市”选取工作。不定期统计全区中介超市累计发布公告、选取结果、签约项目、履约结束件数,项目成交额金额,节约资金金额。参加政府专题会议次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征求意见回复件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备案数,涉交易总额等情况。二是加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监管。制定《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标后监管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标前、标后监管抽查力度,招投标环节形成全面闭环式的监督监管,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提供好制度化保障,贯彻落实政府对各类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抽查。三是推行“不见面开标”新模式及“暗标”方式进行评标。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实行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全面启用“暗标”方式进行评标。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诉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布《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的通知》,建立全区各相关部门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7.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4万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1,802.56万元对比减少153.68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6.49万元;2020年5月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10月份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73万元;2021年全年与上年年末人数相比总体增加2人。二是2020年我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发放全国文明单位奖金2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万元,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三是2021年盘龙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比上年减少372.71万元;“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比上年664.32万元增加84.43万元;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经费2021年递增8万元;窗口工作经费比上年20万元减少支出4.03万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专项经费比上年3万元减少支出1万元。综合以上情况分析,整体比上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7万元,占总支出的26.04%;项目支出1,299.90万元,占总支出的73.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678.15万元对比增加79.52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6.49万元;2020年5月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10月份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73万元;2021年全年与上年年末人数相比总体增加2人。二是2020年我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发放全国文明单位奖金2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万元,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三是2021年盘龙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支出5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24.15万元;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经费2021年递增8万元;“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比上年664.32万元增加支出84.4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7.77万元。与上年323.47万元对比增加134.3万元,增长41.5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6.49万元;2020年5月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10月份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73万元;2021年全年与上年年末人数相比总体增加2人。二是2020年我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发放全国文明单位奖金2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万元,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9.90万元。与上年1,354.68万元对比减少54.78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盘龙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支出5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24.15万元;二是“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比上年664.32万元增加支出84.43万元;三是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尾款比上年71.82万元减少支出27.03万元;四是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经费2021年递增8万元;五是窗口工作经费比上年20万元减少支出4.03万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专项经费比上年3万元减少支出1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楼维护费:2021年支出66.70万元,占总支出5.13%。

2.窗口工作经费:2021年支出15.96万元,占总支出1.23%。

3.宣传工作经费:2021年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0.62%。

4.“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2021年支出748.75万元,占总支出57.60%。

5.新大楼移民资产使用费:2021年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12.31%。

6.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21年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0.15%。

7.信息网络系统维护费:2021年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0.15%。

8.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2021年支出196万元,占总支出15.08%。

9. 盘龙区新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尾款:2021年支出44.79万元,占总支出3.45%。

10. “创文”工作经费补助:2021年支出1.16万元,占总支出0.09%。

11.盘龙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2021年支出54.55万元,占总支出4.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上年1,420.31万元对比增长217.33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6.49万元;2020年5月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10月份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73万元;2021年全年与上年年末人数相比总体增加2人。二是2020年我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发放全国文明单位奖金2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万元,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三是盘龙区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大厅租金经费2021年递增8万元。三是“一窗式”人员配置经费比上年664.32万元增加支出84.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2.26万元、事业运行124.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7.41万元;

2. 科学技术(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信息网络系统维护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类)支出3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2020年与2021年均未支出“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万元,与上年20.35万元对比,增长2.42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1年1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2020年5月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10月份调入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2021年全年与上年年末人数相比总体增加2人,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2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11万元,固定资产63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35.6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1.93

83.11

637.43

0.00

0.00

0.00

637.43

0.00

0.00

1.39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指各级政府采取网络与实体结合的方式建设,为入驻中介超市提供资源登记、信息公示、人员管理、信誉推介、服务选取、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等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中介超市是各级政府公开选取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统一场所。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态度,效率等方面进行的评价。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9901111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109165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