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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10-61980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4 17:27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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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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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5、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查处全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6、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区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看守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全区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昆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8、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盘龙公安分局紧扣安保维稳主线,高质量履行公安机关“三安任务”,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COP15大会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一是深化对敌反恐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要严密防范打击反渗透反颠覆活动,要深入推进反恐怖反分裂斗争,牢牢把握网上斗争阵地。二是深化涉稳风险攻坚,全力维护社会安定。要着力防范各类涉稳风险隐患,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做实安保维稳基础工作。三是深化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切实保障人民安宁。要深化重点区域治安集中整治,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聚焦改革创新,打牢高质量发展“七个支点”,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情指勤督”改革,构建高效规范的警务机制。做实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完善情报导勤机制,推动非警务警情分流,扩大勤务督导范围。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枫桥”集群警务,全面强化派出所基础保障,全面强化社区警务。四是持续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破解公安基层治理难题。双网全面融合,人员全员进网,工作全项入网。五是持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平安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平安基础工程建设,加强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加强街面巡防能力建设。六是推进大数据建设运用,构建智能化建设运用新生态。加强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应用,规范数据管理,加大人才培养。七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品质服务。深化“网上办”,优化“网下办”,拓宽“自助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公开要求,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具体数据不宜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4,21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38.06万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3.34万元,占总收入的1.36%。与上年对比增加7538.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2、新增公共视频图像建设项目;3、cop大会投入大量警力参与安保维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0,2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28.58万元,占总支出的58.28%;项目支出25,143.86万元,占总支出的41.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99.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2、新增公共视频图像建设项目, 加大了科技强警工作经费保障力度;3、cop大会投入大量警力参与安保维稳,故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12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2021年人员有变动,工资基数及社保、公积金也相应调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2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4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8.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新增公共视频图像建设项目,加大了科技强警工作经费保障力度;2、cop大会投入大量警力参与安保维稳,安保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4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增加383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2、新增公共视频图像建设项目,加大了科技强警工作经费保障力度;3、cop大会投入大量警力参与安保维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28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0%。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及人员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6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科技强警和城市报警监控项目建设;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社会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0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21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2、启用新能源车,缩减了大量的公务用车燃油费,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缩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3.10万元,下降2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10万元,下降2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1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2、启用新能源车,缩减了大量的公务用车燃油费,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缩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0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26万元,购置车辆2辆。由于执法执勤车辆老化,已达到报废年限,故采购了一张大通商务车和一辆大众途观L,均用于日常执法值勤。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8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值勤、治安管理、侦查办案等公安主要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疫情防控工作支出,采购防疫物资,核酸检测等费用;2、部分派出所办公区狭小,无法满足办公需求,故租用了办公用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水电及办公区物业运行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资产总额2916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0.66万元,固定资产15210.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8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45.16万元。因为取数方式不同,上年公开数取的是资产净值,所以差异较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168.71 

13930.66 

15210.67 

5049.74 

3778.43 

0

6382.5 

0 

0 

27.38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3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公开要求,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具体数据不宜对外公开。按照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下发的云保局函【2018】34号文件《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要求,“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9个项级科目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三)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201111

2021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