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210-62014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5 10:49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10:49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0101000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5号)和《昆明市盘龙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计划及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企业招用工备案工作,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全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城乡富余劳动力,对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四)负责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创业宣传及各类创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创新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的申报、审核、办理工作;负责推荐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履行盘龙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职责;承担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就业培训工作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稽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负责现有失业职工档案保管、转移、查阅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核定、支付、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实施管理及监督;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含区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补充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有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负责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

(九)负责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

(十)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村委会)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对企业执行上级部门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对全区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指导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配合做好企业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区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847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8.18%;新增城镇就业2776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80%,其中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91人,帮助513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9%以内。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96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7%;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76个班、21171人,拨付资金380万元。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共计368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3.42%;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3778.6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96%。接收安置禄劝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04人(其中建档立卡564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0.71%。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7.47万人、工伤保险企业职工18.5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86万人、失业保险21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6.79%、93.93%、100.61%、10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以下简称“局本级”)

2.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区社保局”)

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区就业局”)

4.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以下简称“区居保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7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3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项目已结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1.64万元,占总支出的74.87%;项目支出346.21 万元,占总支出的2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3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项目已结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4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因基数增长而增长。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4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21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99万元,减少25.28%,主要原因是:

1.昆明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项目已结束。

2.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因疫情影响未开展。

3.人才驿站项目因疫情影响未开展。

具体项目开支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表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

42.98

12.41%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专项经费

42.71

12.34%

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40.58

11.72%

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专项资金

31.00

8.95%

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21.25

6.14%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补助资金

14.75

4.26%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

13.92

4.02%

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专项经费

12.77

3.69%

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项经费

11.61

3.35%

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专项经费

11.38

3.29%

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专项经费

10.63

3.07%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专项经费

9.00

2.60%

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业务专项资金

8.99

2.60%

档案室租金专项经费

8.89

2.57%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补助资金

8.25

2.38%

工资决策系统维护专项经费

8.00

2.31%

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专项经费

7.63

2.2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资金

6.75

1.95%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

6.71

1.94%

“盘龙人社”微信平台运营维护专项经费

5.00

1.44%

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4.96

1.43%

昆明市下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资金

4.60

1.33%

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2.98

0.86%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2.60

0.75%

聘请法律顾问费及行政诉讼代理费工作经费

1.50

0.43%

“三支一扶”工作专项经费

1.50

0.43%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经费

1.08

0.31%

工伤认定工作专项经费

1.03

0.30%

高技能人才工作站专项经费

0.91

0.26%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0.87

0.25%

劳动法监察大队“一站式“服务工作经费

0.65

0.19%

“三支一扶”工作专项经费

0.64

0.18%

工伤认定工作专项经费

0.10

0.03%

合计

346.21

100%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专项经费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10月26日,对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管控状况进行评估,共支出经费90,000.00元。

工资决策系统维护专项经费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云南省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信息管理,进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审批、新招聘、工作调动人员确定工资审批等业务工作,需进行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的后台维护。2021年进行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的后台维护,预算费用80,160.00元,实际发生费用80,000.00元,预算完成率99.80%。

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专项经费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办案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3号)确定项目工作范围如下:1.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资料;2.通过培训提升专兼职仲裁员的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质量;3.为进一步树立我区仲裁院良好的社会形象,让仲裁司法程序更加规范,增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拟为仲裁院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装;4.为使进入仲裁程序案件送达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实际情况要进行案件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寄、实地、登报公告进行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办案工作预算金额119,200.00元,实际支出113,755.00元,预算完成率95.43%。

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项经费用于2021年盘龙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根据区属各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工作。此项工作于2021年6月组织实施,成立了2021年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于2021年12月完成了面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发布了两批共17个岗位21名招聘名额。该项目预算金额712,000.00元,此次招聘考务产生的费用按第三方组织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共支出经费116,186.20元,由区财政承担。预算执行率16.32%。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用于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第三方监督检查安全评估工作项目受盘龙区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委托,针对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服务工作。2019年-2021年云南众润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昆明市盘龙区就业局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现场监督检查2011次,涉及学员67344人次。该项目预算金额139,200.00元,支出经费139,200.00元,由区财政承担,预算执行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3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项目已结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0%。主要用于技能提升,社保基金安全评估,三支一扶,劳动仲裁办案等项目支出;

2. 科学技术(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微信平台运营维护。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9%。主要用于 “三支一扶”补助项目,行政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2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2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79万元,增长16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16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限太长,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相关工作范围)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和其他交通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81.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21万元,固定资产38.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1.52

143.21

38.31

0.00

17.31

0.00

21.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0101111

附件5.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人社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