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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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盯坚持不懈保民生、增福祉、建和谐,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保障、落实做好疫苗费用结算工作,保证疫苗接种费用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突出舆论宣传、加大新形势下医保政策宣传,把舆论宣传作为医疗保障重要内容和推手;加强党廉工作、为医保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在实际工作工作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2.实现改革创新工作新突破、加快“幸福盘龙”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求。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拓展医保网上经办平台功能,优化完善窗口服务能力,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现业务信息编码统一使用国家医保代码进行医保结算;积极实施以城带乡推进乡村振兴踏实服务乡村发展;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COP15。
3.强化体内循环更新能力、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优良服务环境。扎实抓好政治理论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抓好党建引领业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新冠肺炎救治和疫苗接种费用;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项飞行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8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438.76万元,增长307.1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6万元,占总支出的26.33%;项目支出428.43万元,占总支出的73.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438.76万元,增长307.1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8.98万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社保调整,人员经费增加46.7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8.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9.78万元,增长1008.3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366.57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建立全市统一救助政策、统一筹资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41.52万元,主要用于引入中介机构开展我区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及基金监管工作,逐步化解因人手不足、专业度不够带来的基金监管漏洞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力度。
3.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对盘龙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开展外部审计安全评估,使基金安全评估不再浮于表面,加大审计的力度及深度,真正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4.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4.4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要求。
5.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审计专项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对盘龙区2017年-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后,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结余资金全部上解至市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对比增长438.76万元,增长307.1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支出2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福利费、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42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42 | 30.4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1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6105956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