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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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拟订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盘龙区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以及园林绿化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全行业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督察督办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 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 负责根据昆明市城市照明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拟订盘龙区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部分景观亮化设施(立交桥、跨线桥、人行天桥、河道及城市公共广场等)及高层重要建筑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监督工作。
6、 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建筑废弃物运送处置审核和管理工作。
7、 负责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专项规划;对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招标、拍卖、临时市场的设置、大型灯光亮化建设工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8、 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建设世界春城花都”的工作;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园林、园艺苗木花卉生产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绿地普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制定的城镇绿化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检查、考评。
9、 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10、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计划划拨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2、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13、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一是狠抓“门前三包”落实。查处和规范“门前三包”不落实行为48663起。根据市城管局关于“门前三包”履约检查登记制度的要求,由办事处和各中队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沿街单位和商铺“门前三包”履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登记;二是整治占道经营屡治屡弹的乱象。积极推行联动执法机制,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占用道路等一系列乱像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共整治占道经营52232件,取缔流动摊点24989余起;三是整治渣土运输乱象。累计查获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案件490件,办理违规处罚588件,合计罚款金额924500元。四是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从严规范共享单车的投、管、服。指导各街道执法中队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及时清理,帮助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车辆收缴,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人行道和公共场所的停车泊位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查处,今年以来共清理各类非机动车3000余辆。
(二)重拳出击,全力推进2021年拆临拆违工作
2021年,盘龙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整治工作任务为2306宗、建筑面积89.09万平方米。截止2021年11月11日,各街道共拆除上报832宗,面积86.13万平方米,完成率96.67%。其中,年度任务完成514宗,面积36.26万平方米;年度任务外完成318宗,面积46.87万平方米。
(三)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提高城市环卫作业水平提升
一是按照《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环卫作业要求,督促环卫公司做好主城区的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并按照要求对主次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3次、冲洗不少于1次,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每日机械化清扫3-5次,机械化冲洗除尘1-2次,通过变扫为吸、变扫为洗,进一步提升保洁质量;二是督促京环公司依托辖区内19座垃圾中转站,做好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确保全区垃圾及时清运倾倒,今年1-9月共计清运垃圾254726.74吨,日清运量为933.06吨,清运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我区环卫一体化作业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截至2021年10月,盘龙区环卫一体化考核共计8期。其中最高分862.52分,最低分802。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环卫一体化运行经费共计134207231.33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共计考核扣款3866315元。
(四)推进“厕所革命”,持续做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20年市级下达我区的新建城市公厕5座;提升改造社会公厕9座建设任务已于2021年1月19日完成终验,目前该项目正在准备报审资料。目前我区辖区内共有114座直管公厕和563座社会公厕,已全面实现了免费开放,并分别对建成区123座及水源区重点区域42座符合免费开放补助标准的社会公厕进行补助,由街道根据考核情况拨付补助经费,全年补助经费为893.6万元(其中:建成区142座全年补助经费851.6万元,水源区42座农村公厕全年补助经费42万元)。同时,对全区公厕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建立公厕除臭保洁工作体系,加强公厕的卫生保洁以及消毒力度,千方百计消除公厕异味,确保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为市民群众营造卫生、舒适的如厕环境。
(五)严格执法,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
一是加强在建工地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工作,2021年以来批后管理共立案21件,其中,6个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15个案件需缴纳罚款,总金额为6622217.5元,现已缴清4925955.68元,还剩1696261.82元未缴清;二是出具了30个建设工程基础核验意见。
(六)全面提高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环卫作业质量
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清扫保洁面积为6987339平方米,已全部纳入环卫清扫保洁范围,共设置清扫保洁人员900人,每年投入资金为15818808元,直接委托云南盘宸环卫公司负责作业。由京环盘宸公司依托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4座垃圾中转站,安排人员59名、车辆30辆,对集镇、村组及公路沿线755间垃圾收集间、3696只垃圾桶、759只果皮箱内的垃圾进行收运处理,截至2021年9月,清运生活垃圾10466.65吨,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加大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主次道路做到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2次、洒水4次,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三级以下道路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冲洗除尘,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全面清除各类污迹,保持路面本色,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强化洒水降尘应急机制,配备雾炮车、高压水车等“降尘神器”,投入洒水车20台,机扫车43台,道路养护车36台,清洗车18台,护栏清洗车4台,喷雾炮车2台,不折不扣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截止目前我区所有作业车辆约357辆,机械化作业水平处于全市前列。截止2021年10月,共出动洗路车及洒水车11120多辆次,安排27200多人次清洗交通隔离栏,完成441900多万平方米主次道路洒水降尘和道路冲洗工作,用水量15240多吨;二是加强辖区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每日出动巡查人员4人,车辆1辆,使用便携式移动设备对辖区在建工地扬尘防控、路面硬化、三池一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施工工地301个/次,下发情况通报辖区街道执法中队16份,下发案件移交辖区街道执法中队40份。共处罚违规工地11起,处罚金额113060元。
(八)做好全区化粪池清掏工作
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化粪池清掏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雨季防汛工作,防止溢流情况,安全度过汛期,须在汛期前完成对辖区范围内公共厕所化粪池进行一次全面清掏,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截止目前出动清掏人数400余人,清掏化粪池2015车次,总计清掏36133吨化粪池残渣。
(九)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2021年市级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安排,已开展的试点街道办事处继续巩固成果、查缺补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在推进垃圾分类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市级任务目标积极开展辖区内10个分类示范小区建设等工作,加强宣传,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全区垃圾分类。
(十)加快推进弃土消纳场建设,全面做好渣土清运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弃土消纳场地质灾害防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月联合监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按季度联合区属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围绕消纳场堆填现状、排水设施构建、安全监控监测、现场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事项进行检查,按月通报第三方专业监测巡查情况,对可能存在的次生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做出预警;二是严格按照市、区上级要求开展渣土外运审批,对工程手续完备、渣土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合法、接纳证合法有效的建筑工地及时办理外运手续;实时按照区政府的具体要求做好项目出土监督,督促出土工地及时完善建设手续,对辖区内的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应急抢险等项目加以支持保障,办理渣土外运审批295件,发放车辆处置备案卡23404张;三是严格依照弃土调拨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今年以来共批准2个弃土调拨点(南亚之门隐患治理项目、红荞地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十一)全面做好照明亮化管理工作
一是主城区重要节点及道路景观亮化建设工作。联合相关参建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实施,1月31日圆满完成二环路小庄周边和东风路道路两侧共计59栋建筑通电亮灯的目标任务。之后配合市级补充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开展景观效果查缺补漏检查工作,保障建党一百年、cop15大会亮化灯光动画正常播放;二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改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联合街道,全面排查辖区路灯问题,共收集问题路段37条,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分类处置,二是将路灯补建工程5个路段与盘龙江绿地步道增设路灯1个路段按新建项目合并打包立项,纳入固投,分段实施。目前已拟定工作请示,下步报区政府常务会批准后实施;三是盘龙区二环立交桥亮化设施维护工作。盘龙区二环立交桥亮化工程为全市二环景观带节点之一,起止点为大树营至盘龙江,2013年根据全市亮化工作任务由盘龙区分段实施完成。自2016年起开展维护工作,2021维护单位招标工作已完成,目前组织新老维护单位进行设施交接,确保二环亮化设施安全运转;四是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收尾工作。根据市级会议研究,就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征求意见、收集市级依据文件汇总上报,协助做好争议问题决策,目前已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后续跟进市级工作部署,完成验收结算审计,并联系辖区中队加强北京路、东风路、二环路景观亮化建筑施工过程的巡查监管力度,做好盘龙区建成景观亮化设施保护工作。
(十二)加强广告管理提升、整治工作
一是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工作。自2021年5月20日至9月16日,拆除未经审批或无规划私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75块;拆除超天际线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楼顶标识18块;拆除外挑式户外广告牌41块;拆除交通、道路指示标识标牌外的指示牌13块;规范公益广告牌和各类宣传栏25块;拆除布标布幔181块;规范整治店招店牌89块;拆除违规店招店牌231块;拆除商铺违规粘贴广告1416块;整治商铺水牌155块;累计整治招牌2244块,面积3283.84平方米;二是主要道路店招规范提升工作。2021年7月1日至9月20日对北京路、人民东路、拓东路、金色大道等主要道路的店招开展规范提质工作,北京路共整治招牌1059块;拓东路共整治招牌171块;金色大整治招牌253块;人民东路整治招牌88块,整治点位49个。通过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店招店牌设置有序、结构安全、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在2021年度昆明市美丽街巷评比中,北京路(盘龙段)、东风路(盘龙段)、人民路获得最美店招大街。
(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提升整治
一是按照“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巡回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强化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和房前屋后卫生整治效果,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做到垃圾收运全覆盖,垃圾日产日清。今年共计出动人员29480人次、垃圾清运车4332车次进行垃圾专项消除工作,清除垃圾点位5987个,清除各类垃圾约5891.72吨。二是在确保直管公厕“三有三无”管理全达标的情况下,重点落实社会公厕“三有三无”达标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达标工作中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让公厕“三有三无”标准落到实处。
(十四)认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结服务、全局副科以上领导坚持每周到窗口“坐班”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审批,2020年共计办理店招审批1267件、办理弃土处置审批494件发放渣土处置卡31799张;二是今年以来完成完成3个项目附属及代建公共绿地验收工作,29件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及绿地占用事项的初审和审批工作.
(十五)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一是案件审核和重大案件备案、公示工作。今年以来,审核一般程序案件420件,重大案件法制审查51件,并向区司法局上报2021年1至10月份重大案件备案情况;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拟制并下发了《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组织了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培训和执法案卷整理自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73件,其中一般程序案卷354件;简易程序案卷319件。抽查评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354件,平均得分95.1分;抽查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24件,平均得分为91.8分;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服务和咨询。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题,提供重大案件法制审查意见50余个,审查合同、协议和招标文书54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4次,代理行政诉讼7件,行政复议5起,民事诉讼4起,行政赔偿3件,参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起;出席各类会议50余次,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人次,评查案卷478件,专项法律咨询20余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决策论证20余个,执法培训5次,专题授课或讲座6次。四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拟制并下发了《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调整确定了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项,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94名,检查对象名录库190余户,制定抽查方案13个。五是加强执法培训工作。今年以来,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和新办证、到期换证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专题培训,组织筹划2021年度盘龙区城管执法系统“规划执法、提升执法能力”集中培训,全年组织各类培训6期,培训人员达500人次。另外还参加了《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视频培训会》和盘龙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第二期)以及信用专题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市领导干部培训日专题讲座10余次,培训人员达80人次。六是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1年,我局完成行政诉讼应诉7件,民事诉讼4起,行政赔偿3件;行政复议答复5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4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其他领导出庭应诉2次,组织庭审观摩4次,观摩人员达40人次。依法依规处置各类纠纷和矛盾。七是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行政处罚在区政府网站网上公示397件,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和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涉企713件。
(十六)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一是城市绿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盘龙区建成区累计新增城市绿地18.6公顷(其中新增公园绿地9.89公顷)。目前工作正在持续开展进行中,确保年底可以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新建、改造花卉主题小游园工作。2021年盘龙区正开展新建花卉主题小游园清水河城中村改造项目代建公园绿地B1地块、周家营、石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代建公共绿地地块五的建设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结合“世界春城花都”品牌打造的总体要求和“一园一品”的原则,已完成香格里拉小游园、人民巷口小游园2个花卉主题公园(小游园)绿地提升改造工作,现正在加强后续管养,100%完成市下达任务;三是建设立体绿化示范点工作。建了成溪畔丽景1号独立商业屋顶花园、恒隆广场商业及办公楼屋顶花园立体绿化2个示范点,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丰富绿化空间层次;四是建设道路绿化喷雾设施工作。龙泉路延长线中央及机非隔离带喷雾设施施工工作已大面完工,中央绿化带主水管、机非隔离带支管已埋设完成,喷头已大面安装,剩余破路接管、喷灌电路、电控主机、少量喷头安装等工作需待住建局新铺设路面初验后实施,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5%,计划于12月31日前完工;五是设置立体花坛、长效摆花工作。结合打造“世界春城花都”要求及长效摆花机制,督促施工单位,管养单位于春节、劳动节(南博会)、中秋(国庆节)及COP15期间在东风广场雪松下等长效摆花点、街道重要节点、人民路、龙泉路、沣源路、“五个十”一期各小游园及景观节点、景润公园、昆曲转盘、人行天桥等摆放及种植的时令花卉450万盆,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设置了10组立体花坛,100%完成了市下达任务;六是全面做好立体花坛大赛评选工作。立体花坛大赛于8月22日陆续进场施工,完工后积极报名并组织辖区管养及施工单位参加中国·昆明立体花坛大赛,经评审,盘龙区入围参赛的18组立体花坛(其中盘龙区城市管理局7组)均获得优秀奖项。
(十七)昆明长水机场至主城区公路路域环境品质提升建设项目
绿化工程:该项目已于9月30日全面完工,目前正在查缺补漏,开展精细化管养工作;
亮化工程:盘龙区亮化工程为7个地块19栋建筑亮化和沿线路灯中国结,估算资金1000万元,工程由市城管局统一实施,各辖区负责协助保障,按权属承担建设费用,我局积极跟进项目推进,协调保障进场施工,9月30日已按要求完成通电亮灯任务。
(十八)“十大工程”推进工作
一是打造2条特色春城林荫大道。龙泉路(盘龙10号路至西北绕城茨坝立交)道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二期)
道路全长1142米,计划建设道路附属绿地约5000 平米,种植香樟约207株、滇朴约195株。目前已完工。盘龙100号路A线、B线绿化工程总长656.71米,种植了170株银杏,该道路目前已建成,绿化,排水,路灯,标识牌均已完工,达到初验条件;二是小游园提升改造工作。2021年结合“世界春城花都”品牌打造的总体要求和“一园一品”的原则,已完成马溺河月季公园、云波小游园、司家营桂花主题游园3个小游园绿地提升改造工作,现正在加强后续管养。
(十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截止目前已完成市、区两级海绵办下达的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盘龙区工贸小游园、马溺河小游园、香格里拉小游园的海绵型绿地建设工作。
(二十)继续推进23条道路市容建设提升工作
23条道路市容建设提升工程已全部完工。道路工程共完成铺设沥青路面964979㎡,修复及铺设人行道30839.05㎡,拆除路面基层、土方弃置29747.88m³,电力通道完成1437m,四车道改六车道600多米、窨井整治提升3547座,二环防撞墙清洗43283m,桥立面清洗585268㎡,交通标识标线施工82791㎡,安装雨水篦子115个等工作。绿化工程共整治提升小游园11个,完成二环挂花项目总长约3160m,乔木、灌木更换及移植5862株,地被补植93891.06㎡,整理绿化用地180273.84㎡,沟槽开挖9347m,安装喷管系统30273m,播撒草籽10796㎡等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管养工作将于11月20前全部完成。
(二十一)全面开展COP15提质提升工作
工程类:一是国博大道、国博西路已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31.31%、27.66%,完成国博大道龙泉路至茨坝步行街段北半幅及保通段建设及1500米围挡美化。二是龙泉路延长线二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累计完成投资约2500万元。三是全力推进植物博物馆项目,拆除建(构)筑物总面积约8.92万平方米。四是完成19条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沥青面层铺筑,整治完成率达96.52%,提升窨井盖11287个。
管理类:一是立体花坛大赛已于8月22日陆续进场施工,各点位已全部完工。二是全区建筑外立面清洗、粉刷工作已全部完工。三是二环沿线小庄立交桥完成灯光亮化34幢,东风路完成灯光亮化24幢。四是对11个区域进行防汛排涝风险隐患排查补漏,美化强弱电箱柜345个。四是,各大酒店周边绿化已全部完成提升整治(金泉酒店、花之城酒店、绿洲大酒店、震庄宾馆),及时对各大酒店外围及内部绿化管养进行检查及整改并对地栽花卉、花墙、花钵、花盒行更换。
(二十二)高度重视热线办理工作
落实各级督办及投拆案件的处理作为一项检验执法效能及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重要一环。重点抓好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占道经营、队容风纪、遏制农房违法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日常督办检查。截止目前,共承办云南政务信息综合平台热线12345市长热线投诉件1756件,昆明市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数管案件521件,云南省信访信息平台信访件26件,市民来电、来访投诉30件,办结率100%。
(二十三)全力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环卫公司做好环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环卫公司为环卫工人配置防护物资和防护知识宣传,及时在辖区内各街道、小区、中转站和特殊区域设置了300个“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抽调5辆微型车作为“废弃口罩专运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收集、清运各环节进行消杀作业,日均处置约0.1吨。同时,督促环卫公司加强环卫设施的消杀及垃圾收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不隔夜,并要求环卫公司安排专人、专车对隔离酒店的垃圾进行收运,做好消杀工作。隔离酒店的垃圾和废弃口罩直接运往处置厂进行处置,有效减少病毒传播途径;二是做好涉及城市绿化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云南欣力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阳光山水景观有限公司等10个园林绿化管养单位,云南苏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西景市政园林建设公司等8家绿化提升整治施工单位在开展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内瀑布公园、金殿名胜区、昆明植物园、昙华寺、黑龙潭公园在开放期间,在入口处定点安排专人对入园游客进行体温测量,督促各公园做好人员值守、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工作,加强园区内厕所、果皮箱,垃圾清运车辆等消毒处理。
(二十四)全力抓好“创文”工作,提升人民幸福感
区城管局牵头生活环境整治专项组锁定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重点查找之前各类检查考核存在的问题。普遍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整改落实;难点问题、特殊问题,作出“特殊定制”,点位对点位、环节扣环节,专门定方案解决。紧盯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问题易发多发区域,投入人力物力,实施“划片包干、精准发力、重点整治”。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2. 昆明市盘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 昆明市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4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19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93.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160.94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05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10万元,占总支出的7.87%;项目支出30,456.43万元,占总支出的92.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89.15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5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87.2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129.91万元,用于盘龙区智慧城市管理高空监控系统工作;
2、 城乡社区支出27445.10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工作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工作;
3、 其他支出151.17万元,用于盘龙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7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8%。与上年对比减少9006.22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一般性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12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盘龙区智慧城市管理高空监控系统专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0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29,38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工作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工作;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9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7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未产生公务接待,二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7万元,增长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和各种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25万元,水费2.99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3.71万元,差旅费1.46万元,维修(护)费6.43万元,培训费2.34万元,福利费19.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6256.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88.50万元,固定资产193.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0274.9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4.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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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96256.73 | 5788.50 | 193.90 | 0 | 69.84 | 0 | 123.46 | 0 | 90274.9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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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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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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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准公共资源,垃圾分类驳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2、 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是指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6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