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无废街道”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无废街道”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
你处报来的《关于审批<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无废街道”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金办请〔2022〕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无废街道”示范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一座智能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站
在金色大道与昆曲高速交叉口处新建一座智能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站,占地约100平方米,包括新建餐厨垃圾厂房和配备2台餐厨处理设备。
(二)新建“无废街道”环保教育宣传走廊
拟在盘龙江边(金刀营社区-罗丰社区段)新建一条宣传走廊及一座宣教展厅。
(三)新装垃圾智能回收柜
在金辰街道下辖天祥社区及金刀营社区共计30个老旧小区,各投放一台垃圾智能回收柜,共计30台。
三、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约562.37万元。资金由云南省财政厅下达的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云财环资〔2022〕119号)中列支486.94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项目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六、其他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完善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应实行招投标制,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项目招投标相关手续。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形成新的债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以及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2208-530103-04-05-781005)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无废街道”示范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 √ | √ | ||||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项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