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龙区龙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盘龙区龙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盘龙区龙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的请示》(盘水请〔2022〕17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推进完成庭院改造、新建管道、接口改造的部分工作任务,并削减入滇污染负荷、提升水环境质量、降低片区防洪压力。
二、项目名称
盘龙区龙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地点
龙江汇流片区,位于盘龙区西北部。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庭院小区改造工程
新建庭院雨污水管线12007米、盖板沟渠1155米、检查井561座,新建建筑雨水立管984米,管线清淤6945立方米。
2、市政管网工程
新建市政排水管道3506米,新建检查井175座。
3、面山截洪工程
新建浆砌块石截洪沟2822米。
4、哈马者村
新建截污管1900米,并进行哈马者村污水收集管网维修改造、哈马者村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更换。
5、麦冲村
河道修缮730米,新建排水管14280米、检查井60座。
6、水质水量监测
水质取样检测408次,在线水量监测站9座,在线水位监测站5座,海绵城市在线监测系统7套,底泥检测8次。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7890.60万元,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筹集。
五、项目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为项目责任单位,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六、其他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三)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阳光交易。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拟对项目信息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项目代码:2212-530103-04-01-574268)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盘龙区龙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 √ | √ | ||||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项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