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1-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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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9日,区政府区长高庚同志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国务院、省、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和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署名文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事宜。
会议要求,全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针对《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办法开展工作,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