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答复
尊敬的徐小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九龙湾立交桥边空地建设北部新城农副产品集散市场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和区住建局主办。首先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对我局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利用“九龙湾立交桥”的交通优势,在西北绕城高速和昆曲高速之间的空地建设“龙泉街道北部新城农副产品集散市场”的意见,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西北绕城高速和昆曲高速之间空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建议中提出“西北绕城高速和昆曲高速之间的空地”, 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昆曲高速公路建筑退让公路路面边线的距离按照不小于50米加建设项目地块对应的高架桥的高度控制,绕城高速内环、外环建筑退让按不小于100米控制。经核市政府批准的《盘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成果,西北绕城高速和昆曲高速之间的空地,在控规中为G2-防护绿地。
二、 片区控规对肉菜市场的配建要求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盘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和经2019年第18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盘龙区龙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颐惠园小区南侧地块和昆曲高速与沣源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各需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肉菜市场;龙熙壹号南侧地块、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农科院北侧地块、万科金域水岸东侧地块各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肉菜市场;华润中央公园小区南侧地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肉菜市场。
三、居住项目在工程许可审批时生鲜超市的配建情况
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居住项目每1万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需设置不少于5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我局严格要求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审批。根据已审批项目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星荟小区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3149平方米的生鲜超市;龙熙壹号A区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101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龙熙壹号B区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52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金域水岸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147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天宇澜山小区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昆明湖四季城绮园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3271平方米的生鲜超市;昆明湖澜庭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为96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
最后,再次向关心城市发展和昆明市城市规划的徐小清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城市发展和建设,为昆明市的城市规划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我局将以对人民负责、对城市未来负责的态度,建设好美丽春城!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6日